6、各项目各期合同交楼工程建设、水电气暖开通及工程验收情况; 7、各项目重大质量问题的整改处理; 8、客户投诉、品牌事件的处理; 9、各项目索赔与反索赔问题; 10、开发建设其它问题。
第二章 工程签证管理
第四十一条合同未约定价格的乙供零星材料定价办法
1、总价不超过10万元(含上浮)的单项材料(同一批同类)为零星材料。
2、工程部将需确定单价的零星材料清单(包括数量、规格、材质)至少在使用前10天内通过EMS系统发至采购部,采购部必须在24小时内(以工程部发EMS系统时间为准)确定价格并将价格清单通过EMS系统发回工程部,采购部确定的价格必须是收货价,工程部可以在材料采购部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作为施工单位的采购价格,预决算部以此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对采购价格不认可的,工程部一天内报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审批后纳入甲供程序。工程部未及时提出采购清单导致采购工作仓促、滞后甚至影响工程建设的,每次给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各500元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
采购部未按时限要求将零星材料价格回传工程部的,每次扣罚采购部经理500元;采购部确定的价格在市场上不能采购的,每次扣罚采购部经理1000元;由工程技术部考核。
将大宗材料当作零星材料的,每次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由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二条合同未约定价格的乙供大宗材料定价办法 1、总价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单项材料(同一批同类)为大宗材料。
2、预算金额在50万(含50万)以下的,工程部在使用前30天内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包括数量、规格、材质)通过EMS系统发至采购部,采购部根据三三制原则必须在7天内询价并确定价格;预算金额在50万(不含50万)以上的,工程部在使用前45天内将大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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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清单通过EMS系统发回招投标部,招投标部必须在7天内确定价格。各核价部门确定的价格必须是收货价,50万(不含50万)以下的,工程部可在确定的价格基础上上浮不超过20%作为采购价;50万以上、100万(不含100万)以下的,可上浮10%作为采购价;100万元以上的,不得上浮。预决算部以此价格作为结算依据,施工单位对采购价格不认可的,工程部一天内报董事长审批后纳入甲供程序。
工程部未及时提出采购清单导致采购工作仓促、滞后甚至影响工程建设的,每次给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各500元处罚。
各核价部门未按时限要求将大宗材料价格发回工程部的,每次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500元;各核价部门确定的价格在市场上不能采购的,每次扣罚相关部门负责人10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三条 非全国性、地区公司甲供大宗材料的采购办法 1、总价超过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单项材料为大宗材料。 2、预算金额在50万(含50万)以下的,地区公司采购部根据三三制原则竞价采购,工程部在使用前30天内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通过EMS系统发至采购部,采购部负责在15天内采购到场(定制类材料30天内采购到场)。预算金额在50万(不含50万)以上的,由地区公司招投标部组织招标,采购部参与,签订合同后,采购部负责采购,工程部在使用前45天内将大宗材料采购清单通过EMS系统传至招投标部,并由地区公司自行定标。招投标部负责在15天内定标、再15天内供应到场。
由于特殊原因不能按正常程序实施招标的,预算金额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议标,由地区公司主管领导审批;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的议标,由地区公司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
工程部未按时将大宗材料清单发至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每延迟1天,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招投标部或采购部未按时采购,每延迟1天,扣罚招投标部或采购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四条 各地区公司必须建立零星(委托)工程单位库。由招投标部牵头建立,报董事长(或主持工作一把手)审批后完成建库工作。原则上,所有委托须使用单位库中的单位。地区公司招投标部牵头组织工程部、技术部、预决算部、合同管理部等部门每半年对单位库中的单位进行评估,淘汰10%-20%,并启动征召流程增补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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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给予招投标经理降一级工资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五条 工程委托书中须明确工程范围、工期、计价依据、委托暂定价、违约责任、保修期等;进度款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 90%支付,无预付款。
所有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委托须在零星(委托)工程单位库中找两家及以上单位竞价;造价在20万元以上的工程不得办理委托,必须签订合同。工程部不得将同一工程项目肢解委托。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三级工资处分。
工程部必须提前进行询价、谈价等相关的委托过程,如因工程部贻误时间,导致工程进度紧张,没有足够时间同施工单位商谈价格,从而造成委托单价过高,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分。
由物业集团或园林集团成立委托施工队伍,工程委托发生时优先考虑物业或园林施工队伍。
委托书的结算价不得超出暂定价的 50%,如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超过50%的,须废除原委托;金额20万以内的另行签订委托,20万以上的(含20万)另行签订合同。否则给予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经办工程师降一级工资处罚。工程技术部考核。由于合同明显漏洞造成委托的,每次扣罚招投标部经理500元。合同管理部考核。
第四十六条 严禁以联系函等其它形式委托施工;严禁和自然人签订委托;委托必须经施工单位有效授权人签章方能生效;涉及较为重大质量安全责任的专业工程如检测类工程(如桩基检测、基坑支护检测)、高压临电工程等禁止采用委托形式。否则,每违规一次给予工程部经理降一级工资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四十七条 零星工程委托办理流程 单项工程委托金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必须签订合同。 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委托由工程部负责将委托书通过ERP系统上报到工程技术部,工程技术部必须在24小时内核定价格,并与施工单位意见达成一致后审批通过,手续完备后方可施工。
工程技术部未按时限要求核定价格的,扣罚工程技术部经理500元;手续不完备先开工,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按造价20万元以下零星工程委托程序办理,而实际造价超过20万元的,扣罚工程部经理5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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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工程部在委托书办理完成后3天内归档,并送合同管理部备案。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1000元。合同管理部考核。
第四十九条 委托工程竣工后三天内,工程部必须牵头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办理《工程竣工验收表》,并使用验收终端系统进行拍照、上传。办理工程委托结算必须附上《工程竣工验收表》,《工程竣工验收表》应注明竣工时间、验收时间。否则,扣罚工程部经理10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五十条设计费用在10万以下的设计委托的办理流程 由总工室负责零星设计委托,报主管设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始进行设计工作。违反上述规定的,扣罚总工室主任500元。综合计划部考核。
第五十一条 工程签证ERP系统办理流程:施工单位报送签证→工程部在施工单位送达48小时内审批完成→工程技术部24小时内签署完意见→地区公司主管工程领导(或项目总经理)48小时内审批完意见→盖章→返回施工单位。
每违反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一个月内累计超过3次的,给予责任人降一级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中心考核。
为规避签证考核,该签未签的,每发现一次给予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每季度末管理及监察部检查一次遗留签证问题,凡发生大量遗留签证的,给予工程部经理降职、项目经理免职、工程师降薪处罚。
工程签证内容不属实,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以上,直至开除处分。工程技术部考核。
管理及监察中心对签证的属实性每月抽查不少于20%。
第五十二条 在工程签证办理流程中,只能由工程部资料员收、发签证单,并建立收发台帐,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收、发。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相关责任人降三级工资处分。管理及监察部考核。
第五十三条 工程部在签证单办理完成后3天内归档,并送预决算部作为结算依据。以上每违反一次,扣罚项目经理100元、工程部经理5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
第五十四条签证工程内容施工过程中,工程部工程师须使用验收终端系统对实体施工及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拍照、上传。未按要求执行的,每发现一次扣罚责任人50元。工程技术部考核。(工程管理平台系统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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