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4 损坏的玻璃
在安装之前,分包人必须检查每决玻璃,边缘及表面。有损坏的玻璃不司被安装,并应立即从现场移走。
9.3.5 在玻璃上做标记
制造商贴于玻璃上的制造商标记或工程记号及其背后的粘台剂不可为碱性、应为中性或轻微酸性。
9.3.6 切割玻璃
玻璃切割应按现场度量尺寸。
9.4 镜面
9.4.1 总则
除非另有要求、镜子制作应按图纸及材料表上的饰面由透明玻璃或浮法玻璃制成。
9.4.2 厚度
除非另有说明,所有固定的镜子板块应为6mm厚。
9.4.3 边缘处理
除非另有注明,所有边缘应按B.S.952表23的要求,磨光转角以斜面45度角对接。
9.4.4 钻孔
所有钻孔应在制作阶段进行,孔洞周围不可有裂痕、星状裂痕及任何瑕疵。
9.4.5 保护性衬板
镜子后面的镀银层应为批准的厚度并加铜衬板加以保护防止潮湿,铜衬板背后刷虫胶涓漆和油漆保护层。
9.4.6 尺寸
一般情况下,墙身贴面镜子不应超过2400X1200mm并应以18mm厚的连续
的粗纸板作衬板或按图纸要求。
9.4.7 固定
9.4.7,1镜子板块应以螺钉牢固的固定于“Z”型夹上,其位宣在水平方向离中心线至少600rnm,至盲方向离中心线至少1200mm o
9.4.7.2镜块应以粘合剂或如图纸所示的特殊固定构件安装于衬板上或按另外规定。
9.4.7.3除非另有要求,螺钉应具有空国和帽头的接铬木螺钉。
9.4.8 固定构件的饰面
所有可见的金属固定构件,其饰面应经批准并与镜子表面饰面和颜色相匹配。
9.4.9 粘合剂
粘合剂及其使用均应按照镀银生产商之建议。
9.4.10接缝
所有镜子相交接缝处应按照生产商的建议以极细的接缝相间隔、吕在边缘处油成黑色。
9.5 保护
9.5.1 玻璃与镜面的保护
9.5.1.1应保护玻璃冤于油漆、塑胶、焊接溅液、施工碎屑及类似东西所破坏,
一旦发生类似污染应按以下规定立即进行彻底地清洗。 :
9.5.1.2一般情况下,玻璃应以临时的木栅板或其他警告设看围护起来阻止由被安装的洞口处传递物品。
9.5.2清洁
应按总承包人发出指示后,分包人应除去玻璃上的所有记号与标签,并按照玻璃生产商的建议用温和中性或轻微酸性的涓洁剂渭洗玻璃,不可使用碱性和腐
蚀性胃洁剂。
9.5.3 保护
分包人有责任保护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玻璃,由于缺乏保护所引致玻璃破碎或在安装和装卸过程玻璃被损坏,其更换费用应由分包人负担。
分包人自行调查井保护玻璃免于在工地受到破坏,并采取所有必要的预防措
施。
9.5.4 竣工
安装竣工时,分包人应确保所有玻璃、镜子和固定构件完好无缺,溶合工程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