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
企业标准
Q/LG 2005.5-2012
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 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火灾应急预案
编制:刘 岩 审核:廖翔国 审定:陈 冰 批准:张红军
2011–01 - 01发布 2011–01–01 实施
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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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 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火灾应急预案
1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1、2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发生火灾时的应急救援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预案的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本均不适用本预案,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应急救援
指在发生突发事件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的措施。
3.2 预案
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方案,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
4总则
4.1 编制目的
为了在汽轮发电机组油系统发生一般及重大火灾事故时,尽快组织实施抢救,做好应急救援工作,避免公司机组非计划停运和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4.2火灾事故分级
4.2.1特大火灾事故: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4.2.2重大火灾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死亡和重伤10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人以上,烧毁财物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4.2.3一般火灾事故:指除特大、重大火灾事故以外的火灾事故。 4.3工作原则
4.3.1以人为本,认真履行公司的承诺,把保障员工健康和声明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和危害,减少事故波及面,避免造成重大设备事故。
4.3.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风险指引型管理,防患于未然。坚持预防与应急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汽轮机油系统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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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各项准备工作。
4.3.3应急救援工作在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各有关部门分工合作,各负其职,密切配合,迅速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3.4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应对汽轮机油系统火灾事故的综合素质。
5 组织机构
5.1 成立河南蓝光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叶县分公司汽轮机油系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技术总监
成 员:运行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监察部长及部长助理、专工、各检修班组班长。6 救援指挥部职责 6.1 总指挥:在公司总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领导下负责全面组织指挥汽轮机油系统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工作,负责指挥、协调各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动作,实施决策。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启动应急系统,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力争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负责调用各种物资、设备、人员,统一指挥抢险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做好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故情况、抢险过程、调查处理结果等;负责按照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的要求做好交通车辆的保障及生活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转院等工作;同时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络
6.3救援小组成员职责
应急救援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与公安、医务、消防部门的联系、协调等工作。负责事故现场治安,交通指挥,设立警戒线以防止与事故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保护事故现场,指挥人员正确疏散。负责事故现场抢险方案的确定,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开展现场急救工作,实施人员急救,尽量减少人员伤亡,消除或减少事故机组(设备)对相邻机组的影响;待外援人员到达现场后,负责与相应人员进行交底,并组织参与抢险方案的审核。保障运送抢险救援人员、物资器材所需的车辆,保障抢险道路畅通;保障事故现场各小组之间和对外联络畅通;必要时,依法对相关道路采取交通管制。负责提供抢险设施、装备和器材,负责事故现场生活保障,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品,提供休息场所及其它生活必需品。负责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应急救援经费由财务预支,事故救援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按照公司救援指挥部要求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妥善安排家属生活;依政策负责事故遇难者及其家属的善后处理及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负责事故处理各项费用的管理统计等工作。负责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等有关情况的资料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6.4 各部门职责
6.4.1行政人事部负责根据事故抢险及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做好事故涉及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家属安置、工伤、财产保险理赔、参与事故调查处理等善后处理工作。
6.4.2 运行管理部职责
6.4.2.1是预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写、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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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跟踪落实应急措施的执行,并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紧急救护培训。
6.4.2.2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处理工作,重点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对损坏设备抢修工作进行协调,按照技术要求确认事故抢修方案,跟踪、监督和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及设备修复工艺和质量,确认设备是否满足投运条件。
6.4.2.3组织制定反事故技术措施,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统一组织和调配事故应急所需设备,组织对事故抢救队伍和应急救援的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4.3 安全监察部职责
6.4.3.1组织和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4.3.2负责对事故应急预案及抢救工作情况进行审查、监督和落实。 6.4.3.3负责与平顶山市、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协调、沟通和配合工作。
6.4.3.4协助财务部进行财产保险理赔。
6.4.4行政人事部负责应急预案培训计划的编制及监督检查工作。
6.4.5物资采购部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工作。应急救援时负责所需物资、器材的供应,为事故现场施救提供所需的施工机械和其它特种设备。
6.4.6 设备管理部:按照救援指挥部的命令进行救援工作。 7 应急救援实施程序
7.1当汽机运行值班人员发现或接到其他现场人员通报汽轮发电机油系统着火时,应立即使用合适的灭火器具灭火,并迅速报告值长及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安全监察部)、部门负责人、公司领导,说明发生事故情况、发生的地点部位、及有无人员受伤等情况。
7.2 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如有人员受伤应同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根据事故情况下令启用本预案。
7.3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接到命令后立即进入工作状态,各部门接到启动本预案命令时应立即按照总指挥部的命令和事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和工具设备救援物资赶往事故现场。
7.4汽机值班人员在灭火的同时,应设法将着火点隔离,尽量避免漏油至高温管道回转部位及电缆处,并用干式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灭火,禁止用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同时联系电气运行人员切断失火地点电线及电气设备电源。公司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根据事故及救援人员情况,按预案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组分工,在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统一行动进行抢险救援,尽量消除火灾对临机的影响。
7.5如火灾无法短时扑灭,火势影响厂房、主油箱及相邻机组安全时,汽机值班人员应立即打闸,破坏真空紧急停机,开启主油箱事故放油门,控制放油速度,在转子未静止前维持最低油位,降低润滑油压至0.065Mpa(#2机为0.06Mpa),当火灾特别严重时,经值长同意,可停用润滑油泵。转子停转后,如火势己灭,应进行连续盘车或定期手盘。(一般每隔15分钟盘180度)
7.6如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通知电气切断电源,严禁用水、黄沙及泡沫灭火器灭火。可用二氧化碳、干式(或干粉)灭火器灭火。发电机着火停机时,应维持200~300rpm,低速运转,注意灭火,发电机着火时发电机空冷系统应继续运行。公司救援总指挥部应及时向平顶山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平顶山市政府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根据情况请求援助,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的部位、时间、详细地点、事故类别、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以及现场救援所需的专业人员和抢险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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