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1、物品寄存登记表样本 2、物品寄存领取单样本
物品寄存登记表
件 寄存 领取 房间 寄存项目 数 时间 时间 号码 人 签物品名名 称
经手人 领取人 签名
物品名称 件数
物品寄存领取单
寄存人签领取人签名 名 备注 经手人签名
失物招领管理制度
1、顾客离开营业区后,相关部门服务员要及时检查,发现顾客遗留物品及时通知总台;
2、如果顾客已离开本店,应将顾客失物上交总台主管保管,同时履行登记手续,总台主管为上交失物人员开具收条; 3、顾客认领失物时,总台主管要认真确认真伪后,履行认领失物签字手续;
4、顾客失物超过六个月保管期限后,总台主管将顾客遗失物品连同登记本上交酒店办公室处理;
5、任何人不得私自留藏,弄虚作假,冒名认领顾客失物,将失物据为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