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制度

2026/4/25 23:49:49

2、若领导查到有一次不清洁,当月不评优秀食堂,若每月评比得分低于80分者,扣除保证金100元以上;第二次评比低于80分者,停业整顿,连续三

次评比得分低于80分者,解除合同,不退承包费。 3、评出的优秀食堂,学校在食堂前挂牌公示。

4、食堂垃圾必须放入垃圾池内,否则每次罚款50元以上。 5、每餐提前5分钟到岗,迟到者罚款2元。 6、出售“四无”食品和未检验不合格的食品,每次罚款100元。

7、凡出售超过保质期、破损、受潮、鼠咬、生霉的食品,每次罚款10元。

8、不及时清除垃圾,不搞好卫生、防蚊、防鼠工作,每次罚款10元。 八、通报表彰

在每周的得育周志中向全校通报各班及各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检查评比成绩,并纳入各班班主任当月的综合考评。每月全校评比一次“十佳教室”,连续三次获得 “十佳教室” 的班级,可获“卫生先进班级”称号,并颁发奖状。

对在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中敢于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认真负责成绩突出

的学生干部,学校进行表彰。 由体卫艺牵头,体卫艺、学生处、总务处、团委具体实施。

开江县任市中学

200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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