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 表 说 明
1、申报单位明称应填写在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的单位明称。企业性质:国有、集体、私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资等
2、化妆品生产类别分为发用类、护肤类、美容修饰类、香水类四类。 (1)发用类:包括洗发类、润丝(护发素)类、喷发胶类、暂时喷涂发彩(非染型)
(2)护肤类:①一般护肤产品:包括护肤膏霜类、护肤乳液类、护肤油类、护肤化装水、爽身类、沐浴类;②易触及眼睛产品:包括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3)美容修饰类:①一般彩妆品:包括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②眼部彩妆品:描眉类、眼影类、眼线类、睫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③护唇及唇部彩妆品:护唇膏类、亮唇油类、着色唇膏类、唇线笔。
(4)香水类: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3、企业地址:应填写实际生产地址,如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生产地址不一致时,应当在实际生产地址后加注企业注册地址。 4、申报资料一式四份。省、市、县(区)卫生行政机构及申报单位各一份。
5、申请表的内容均需打印(申请单位签章和法人代表签字处除外)。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提交的资料须用A4规格纸打印(建议中文使用宋体小4号字,英文使用12号字),并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
申请单位 卫生许可证号 ( )卫妆准字 -XK- 号 许可生产项目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企业性质 邮政编码 传 真 申 请 单 位 保 证 书 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及附材料均真实、合法、有效,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申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附资料(请在所提供资料前的□内打“√”) □ 1、卫生许可复核申请表 □ 2、所在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现场审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 3、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生产环境检测报告 □ 4、检验人员考核合格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 5、卫生许可证原件 □ 6、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材料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公章) 批准文号:( )卫妆准字 -XK- 号 许可项目: 批准日期: 年 月 日 截止日期: 年 月 日(有效期四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