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体积换算表
┏━━━━━━━━━━━┯━━━━━━━━━━┯━━━━━━━━━━━━┯━━━━━━━━━━━━━┓ ┃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 ┃ 1.00 │ 0.77 │ 0.67 │ 0.83 ┃ ┃ 1.30 │ 1.00 │ 0.87 │ 1.08 ┃ ┃ 1.49 │ 1.15 │ 1.00 │ 1.24 ┃ ┃ 1.20 │ 0.93 │ 0.81 │ 1.00 ┃ ┗━━━━━━━━━━━┷━━━━━━━━━━┷━━━━━━━━━━━━┷━━━━━━━━━━━━━┛
注:表中的虚土是指未经填压自然堆成的土;天然密实土是指未经动的自然土(天然土);夯实土是指按规范要求经过分层碾压、夯实的土; 松填土是指挖出的自然土,自然堆放未经夯实填在槽坑中的土。 6.相关规定如下:
(1)平整场地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接触层的面积计算。如设计明确规定加宽值时应按设计要求加宽值+50cm(每侧)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的可按每侧65cm计算,在组价时考虑。
(2)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接触层的面积计算。如设计明确规定加宽值时应按设计要求计算,如设计无明确规定的可按每侧15cm计算,在组价时考虑。
(3)支撑工程按设计尺寸或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支撑面积以\计算。
(4)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挖土方量不能计入清单工程量,放在组价时考虑。
(5)定额子目内未考虑工作面和放坡应增加的费用,如设计图纸无明确规定时可按下表计算增加的土方工程量,在组价时考虑:
放坡系数
┏━━━━━━━━━┯━━━━━━━━━━┯━━━━━━━━━━━━━━━━━━━━┯━━━━━━━━┓ ┃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深度(m) │ 机械开挖 │ 人工开挖 ┃ ┃ │ ├─────────┬──────────┤ ┃ ┃ │ │ 坑内作业 │ 坑上作业 │ ┃ ┠─────────┼──────────┼─────────┼──────────┼────────┨
┃ 一﹑二类土 │ 1.20 │ 1︰0.33 │ 1︰0.75 │ 1︰0.50 ┃ ┠─────────┼──────────┼─────────┼──────────┼────────┨ ┃ 三类土 │ 1.50 │ 1︰0.25 │ 1︰0.67 │ 1︰0.33 ┃ ┠─────────┼──────────┼─────────┼──────────┼────────┨ ┃ 四类土 │ 2.00 │ 1︰0.10 │ 1︰0.33 │ 1︰0.25 ┃ ┗━━━━━━━━━┷━━━━━━━━━━┷━━━━━━━━━┷━━━━━━━━━━┷━━━━━━━━┛
管沟底部每侧工作面宽度 单位:cm
┏━━━━━━━━━┯━━━━━━━┯━━━━━━━┯━━━━━━━━┯━━━━━━━━━━━━━━━┓ ┃ 管道结构宽 (cm) │ 混凝土管道 │ 混凝土管道 │ 金属管道 │ 构筑物 ┃ ┃ │ 基础90° │ 基础>90° │ ├───────┬───────┨ ┃ │ │ │ │ 无防潮层 │ 有防潮层 ┃ ┠─────────┼───────┼───────┼────────┼───────┼───────┨ ┃ 50以内 │ 40 │ 40 │ 30 │ 40 │ 60 ┃ ┠─────────┼───────┼───────┼────────┤ │ ┃ ┃ 100以内 │ 50 │ 50 │ 40 │ │ ┃ ┠─────────┼───────┼───────┼────────┼───────┼───────┨ ┃ 250以内 │ 60 │ 50 │ 40 │ │ ┃ ┗━━━━━━━━━┷━━━━━━━┷━━━━━━━┷━━━━━━━━┷━━━━━━━┷━━━━━━━┛ 注:如在同一断面内遇有数类土壤,其放坡系数可按各类土占全部深度的百分比加权计算。
管道结构宽: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构筑物按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则每侧增加lOcm。
(6)机械挖土方中如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机械挖土按挖土方量90%计算,人工挖土土方量按土方量lO%计算,套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5。 二、挖石方:
1.人工挖一般石方按设计图示开挖线以体积计算。
2.人工挖沟槽石方按原地面线以下按构筑物最大水平投影面积乘以挖石深度(原地面平均标高至槽底高度)以体积计算。 3.人工挖基坑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4.爆破石方、机械破碎石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其开挖坡面每侧加允许超挖量为松、次坚石20cm,普、特坚石15cm,并入挖方量内。 三、填方及土石方运输:
1.道路填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2.沟槽及基坑填方按挖方清单工程量减基础、构筑物埋入体积加原地面线至设计要求标高间的体积计算,如设计填筑线在原地面以上的话,还应加上原地面线至设计线之间的体积。
3.余放弃置按挖方清单项目工程量减利用回填方体积(正数)计算。每个单位工程的挖方与填方应进行平衡,多余部分应列入余土弃置的项目。 4.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或现场确定。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
(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铲运机重车上坡坡度大于5%,运距按斜道长度乘以如下系数:
运距相关系数
┏━━━━━━┯━━━━━━━━━━━━━━━━━━━━━━━━━━━━━━┯━━━━━━━━━━━┓ ┃ 项 目 │ 推土机、铲运机 │ 人力及人力车 ┃ ┠──────┼────────┬──────┬───────┬──────┼───────────┨ ┃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内 │ 15以上 ┃ ┠──────┼────────┼──────┼───────┼──────┼───────────┨ ┃ 系 数 │ 1.75 │ 2 │ 2.25 │ 2.5 │ 5 ┃ ┗━━━━━━┷━━━━━━━━┷━━━━━━┷━━━━━━━┷━━━━━━┷━━━━━━━━━━━┛ (2)采用人力垂直运输土、石方,垂直深度每米折合水平运距7m计算。
(3)运石方应按天然实体积计算,如运虚体积时,按运石方子目合计工日乘以系数0.65调整。
D.2 道路工程
说 明
一、本分部的混凝土子目是按常用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的半成品混凝土材料编制,不含现场搅拌加工费。如和设计不符时,可按设计配合比换算(不能直接换算为泵送混凝土)。
1.如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可按D.3相应子目计算现场搅拌加工费(包括现场搅拌和场内运输费用)。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用商品混凝土直接代换子目中的半成品混凝土。
2.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出厂价,运输价格按D.3相应子目计算。 3.商品混凝土出厂价格如包括泵送者,不得再重复计算泵送费。 4.使用非商品混凝土需泵送时,另计算泵送增加费。
二、商品混凝土运输和现场搅拌混凝土加工费以混凝土构件体积计算,按D.3相应子目执行。 三、多合土项目按现场拌和考虑,部分多合土项目考虑了厂拌。
四、石灰土基层的工作内容中不含筛土。筛土费用另计。外购土不得计取筛土费用。
五、凡使用石灰的子目,均不包括消解石灰的工作内容,如发生另计。现场消解,按定额计算。
六、路床(槽)整形项目的内容,包括平均厚度10cm以内的人工挖高填低、整平路床,使之形成设计要求的纵横坡度,并应经压路机碾压密实。
七、边沟成型,综合考虑了边沟挖土的土类和边沟两侧边坡培整面积所需的挖土、培土、修整边坡及抛出沟外的全过程所需人工。边坡所出余土弃运路基50m以外。
八、石灰土基、多合土基、多层次铺筑时,其基础顶层需进行养生,养生期按7d考虑,其用水量已综合在顶层多合土养生定额内。 九、多合土基层中各种材料是按常用的配合比编制的,当设计配合比与定额不符时,可依实调整,但人工、机械消耗量不能换算。 十、石灰土基层中的石灰均为生石灰的消耗量。土为松方用量。
十一、设有“每增减”的子目,适用于压实厚度20cm以内。压实厚度在20cm以上应按两层结构层铺筑。如设计没有明确结构层厚度的,按总压实厚度平均分配计算。
十二、沥青混凝土路面、黑色碎石路面所需要的面层熟料实行定点拌合时,其拌合费用应计入熟料的材料价格中,调整材差。
十三、水泥混凝土路面,综合考虑了前台的运输工具不同所影响的工效及有筋无筋等不同的工效。无论有筋无筋及出料机具如何均不换算。水泥混凝土路面中未包括钢筋用量。如设计有筋时,套用钢筋相应项目。 十四、混凝土路面基价中,包含模板费用。
十五、本分部所采用的人行道板、侧石(立缘石)、花砖等块料及垫层如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其用量,但定额工日不变。 十六、水泥混凝土路面定额中不含真空吸水和路面刻防滑槽两项工作内容,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七、道路各层厚度均以压实后的厚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