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形就是依照事物的形体,描绘出它的轮廓和特征。这种依照事物的形体描绘而成的文字就称象形字。如:
日
月
目
山
象形字的特点很明确,就是许慎所说的“画成其物,随体诘诎”。许慎的界说是就汉字“造文之初”的情形说的。现行汉字,象形字很多已不象形。这说明汉字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已褪去古文字的图画色彩,渐趋规则化、符号化。但是,考之甲骨文、金文却是很接近图画的。它们有的取事物侧视、仰视、俯视的平面形象描画出全角,如: (水)、
(鸟)、
“象”字,突出其长鼻,甲骨文
写作 “
“母”字,则突出其双乳;有的描画出具有特征性的局部,如“羊”字,甲骨文只
“牛”字则突出其弯角写成“
画出其头部而作 “
足以使人明白,就画出相关的部分加以衬托,如“果”字,若单独画一个圆形的果子,就易与其它圆形之物相混,于是就将果树一并画出来,表示这圆形之物是树上的,这样,就使人容易明白这是果实。又如鸟、隹、虎、豕、木、禾、人、口、手、耳、水等等,在古文字阶段,它们都很像一幅单线勾勒的简笔画,都是根据物体的表状,“随体诘诎”描摹出来的,一望即知其为何物,所以象形字具有很强的直观性。如何象形,当然是以能使人们一见就知义为目的。因此可以画得简单而达到此目的,也就不需复杂化,这就是所谓的“独体象形”,如以上所举的“日、月、目、山、水、鸟、象、羊、牛”等字。有的事物画得太简单,不能使人一见就知义,如上述“果”字,如只画一个圆的果形(上面部分),人们就不知其为何物,再如“血”,若只画“ ”,人们也不知道这是水是沙或是血,而把像血滴的“ 、 ”与盛牲血之器“皿”一起画出来,就能使人联想到血。象这类由两种同类或相关事物的实形组合而成的字叫合体象形字。合体象形字所合的二体若分开后,一般有一体不能单独成为具有合体字义或与合体字义有关的字。如“血”字的“ 、 ”不单独成字,另如“果”之“田”,是
果实的象形,不单独成字,如果说它与田地的“田”相似,那也与果实无关。像这类的合体象形字还有“眉”、“瓜”、“石”、“牟”等字。
《说文》共收象形字264个。在汉字总量中约占百分之四左右。象形字在汉字总量中虽然数量不大,但它们是组成指事字、会意字、形声字的基础。熟悉和掌握了象形字,就掌握了汉字大量的基本构件。在小学语文课本中的象形字主要有如下一些:
人体类:人又大子女尸口夫长文心手爪止毛目老臣自耳身首面眉鬼。 动物类:万飞马犬贝鸟羊龙凤羊虫肉羽龟角虎兔鱼鹿象鼠燕。 植物类:木禾米竹瓜来齐果帝桑。
服饰器物类:刀丁力几勺巾弓门车瓦斗斤玉且册矛伞衣曲舟网豆囱其壶。 天文地理类:山川小土日月云气井水火申丘石田永行州回雨京泉高雷。 其它:卜。
象形字的产生,是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使文字和语言的关系更为密切。并开始成为真正记录语言的工具。
从造字方法来看,象形字最能反映本义。例如“身”字,其字像女子侧身大腹怀孕之形,其本义为身孕。《诗·大雅·大明》:“大任有身,生此文王。”用的就是本义。又如“行”字,甲文、金文写如“
·周南·卷耳》“嗟我怀人,
”
和《诗·豳风·七月》“女执懿筐,遵彼微行”中的“周行”“微行”就是“大路”“小路”。正因为象形字像实物之形,因而具有很强的直观性,一望即知其为何物,也就不难察明其本义。但是,象形字毕竟是文字,它不是写生画,不可能把每一个事物的细微差别都描画出来。例如甲骨文中的“豕”和“犬”,都是象形字,形体很相近,就不容易分辨。文字又总是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不断提高其符号化、规则化程度的;甲骨金文演变为小篆,隶书代替了小篆,楷书又代替了隶书。在这个演变过程中,象形字的形象性受到相当程度的削弱,后来变成
了由横、竖、点、撇、捺等笔画构形的方块字,它们先前的直观性已十分模糊,同时,许多复杂的事物、抽象的概念也无法用象形的方法表现,这些都是象形字表义的局限性。象形字的局限性又限制了它本身的发展。于是人们想出了第二种造字方法,那就是“指事”。
2、指事
许慎在《说文解字》一书中解释说:“指事者,视而可识,察而可见,上下是也。”“视而可识”指初看可以标识符形怎样构成。“察而可见”指仔细观察可以知晓字的意义。“上下是也”是他举的指事字的例子。指事是表达语言中抽象概念的造字方法之一。指事字,就是表达语言中抽象概念的一种符号。指事字可以分为两类。
(1) 在象形字基础上增加指事符号构成的指事字。这类指事字由两部分组 成,一部分是用某一象形字来代表对象;另一部分则是在这个象形字中所加的简单符号,用以指示部位、处所,这个加上去的符号不能作为文字而独立存在。如“木”字是个象形字,在古代,“木”字就是“树”的意思,在它下面加一短横,就成了“本”字,即特指“木”之根部所在;如果把短横这一符号放在“木”上,就成了“末”字,则表示树梢之所在。又如“刀”字是象形字,若指刀口时如何画呢?这实在是无形可画,于是就在“刀”字的撇上(即刀口处)加一点,这一点就是指事符号,指明刀口之处,以此表示刀刃之处。本、末、刀这类字都是在原象形字的基础上加指事符号来指明意义的。再如:
亦
《说文》:“人之臂亦也。从大,像两亦之形。”“亦”即今“腋”之初文,“ ”即
人的正面象形,腋窝虽是具体事物,但不便用象形之法独立表示出来,故在双臂之下加上指示部位的指示符号,表明意之所指。
寸
《说文》:“十分也。人手却一寸动脉谓之寸口,从又从一。“又”是
手的象形字。用“ ”特指寸口之处。寸口是中医摸脉之处,中医学仍有此术语。
甘
《说文》:“美也。从口含一。一道也。”甘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这个“一”也不表
示一个具体的食物,而是表示甘甜乃“口”中的一种感觉。
(2) 抽象符号加抽象符号组成的指事字。如上、下二字,古人曾写表示一 高一低,以横为基准线,以点表示位置高处和低处的意思,这是一种纯象征性的符号,而将这种符号运用到汉字的构造上来,就是指事。
象形字和指事字一般都是独体字,主要区别在于:象形字重在字形像原物之形状,而指事字重在用抽象符号进行提示。《说文》中的指事字数目最少,仅有129个,汉字基本上没有再造。小学课本中的指事字也只是本、末、未、朱、亦、寸、叉、甘、上、下、中等二三十个。因为用这种符号变换的方式造字毕竟是有限的,也并非所有的象形字加上指示符号后都能收到“视而可识,察而可见”的效果。对比较复杂的抽象意思还是不能表达,于是人们又想出了第三种造字办法,那就是“会意”。
3、会意。
许慎在《说文解字》中解释说:“会意者,比类合谊,以见指武信是也。”比,并的意思。类,指字类。谊,是义的本字。
以上的字合并,会合它们的意思。以见指 ,指合并两个字成新字后所表示意义的指向地方。武信是他举的例子。概言之,会意就是把在意义上可能发生关联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字组合在一起,进而表示一个新的意义,如“休”,是“人”和“木”组成的,表示人倚树木休息的意思。会意是在象形字的基础上创造出来的,所表示的意义要从字与字组合的关系上显示出来。
会意字从其部件的组合方式上看主要有两种类型: (1)同体会意
从(两人一前一后,表示跟从) 林(两木并立,表树木丛生)
hu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