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会简介
四川省对外经济合作促进会其会长(正部级)、副会长(正厅级)按对外经济促进会章程选举产生。内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国际合作部、会务信息部、金融服务部、上市培育部、展览部、法律事务部、企业发展部和机关党委。机关干部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其主要任务:
一、根据国家外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政府外事工作要求,发挥促进会外交的作用,发展同世界各国的经贸交往、技术交流,以经贸活动配合并推动外交、外事工作的开展。以基金扶持创新科技发展 ,培育企业上市做大做强。
二、根据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工作的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发展对外经济合作事业的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贸易活动,促进贸易和投资,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企业参与经济全球化的进程。
三、开展同世界各国经贸界的交往,邀请和接待国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四川代表团出访;与有关国际组织、区域性组织及各国经济促进会机构和商协会开展交流合作;承办外国商协会在川设立业务机构的代理工作;开展与在川外国商协会的联络与交流。
四、促进四川同台港澳地区的经济贸易交往,为四川同台港澳工商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服务;在台港澳地区举办经济技术展览会;协调和组织台港澳地区在川举办的各种经济技术展览会。
五、进行经贸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开展市场调研;提供经贸信息、咨询和资信调查服务;
进行中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的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举办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活动。
六、为企业和组织提供有关国际经贸、金融、投资、技术转让等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调解涉外商事纠纷;接受委托代理涉外仲裁、诉讼、海事案件。
七、代理省内企业在国外、境外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业务;代理外国公司和个人在我省办理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业务;承办工业产权等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等业务。
八、贯彻政府在对外经济发展领域的方针、政策、法规,向政府反映企业界有关情况和意见;进行有关涉外经济贸易活动的行业协调;研究涉外经贸领域的有关问题,向企业提供参考意见;组织对外国商品向我市场倾销问题的调查和就外国对我商品提出的反倾销、反补贴案件进行应诉。
九、“十二五”期间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提高区域竞争能力,加快西部经济高地建设为主线。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工程建设领域推广与发展为导向。宣传贯彻发改委、工信部、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落实:标准对标、质量对标、品牌对标、品牌建设示范、工程建设示范、技术改造、市场引导、产业升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工作的开展。
十、 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