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框图(框图7)
争议发生
监理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规定期限内未提出不同意见,争议双方必须执行。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 合同争议解决 总监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 同意 不同意 争议一方或双方书面向监理部提交调解争议申请 监理了解情况,进行调解和取证 监理及时与争议双方磋商 监理部提出调解方案,总监进行争议调解 达成一致 未达成一致
7、工程信息管理
7.1信息管理分目标
使用多种媒介(纸张、照片、录像、等),准确、全面、及时地收集、分析、反馈信息,做好分类归档,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7.2监理在信息管理方面的职责
7.2.1监理部设专岗负责信息管理工作,确定信息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统计及时、准确。该岗位的主要职责应包括:
1. 建立文件管理办法,负责部门文件的收办、发送及日常保管: 2. 制定信息标识办法并贯彻执行: 3. 负责信息收集、整理及统计分析工作: 4. 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组织整理竣工文件等。
7.2.2监理部建立文件阅办制度、签发审批制度、日常保管借阅制度。
7.3信息管理监理的日常管理
信息的日常管理指从信息产生、办理并形成结果至建立台账进行统计分析的一系列工作。信息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及时、完整、真实、规范地完成各项工作。
7.4信息管理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7.4.1监理部应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程》中监理资料的分类规定进行管理,制定监理部的监理资料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监理部的信息资料的建立和归档管理。
7.5信息管理流程图
项目经理部
监理部 监理组 专家顾问组 建设指挥部
8 工 作 协 调
8.1 工作协调分目标
通过协调监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之间以及监理部内部的合同和非合同关系,使之相互配合,在各自履行好合同义务的同时,共同保证工程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
8.2监理合同赋予监理单位在协调方面的职责 8.3工作协调的监理工作方法、手段
8.4工作协调管理工程例会纪要签发程序框图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主 持会议,相关各方参加 指定有关人员记录 并拟定纪要文稿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审查、核定
不符合 征求有关方面 包括业主意见 修改 符合 监理部签章 行文发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