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律协[2012]18号文件关于开展2012年省直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盖章)

2026/1/23 14:21:38

2、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期间新办执业证且年龄在35周岁(包含35周岁)以下的律师,免交2012年个人会费。

3、2012年1月1日—6月30日期间新办执业证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律师应缴纳2012年度全额会费。

4、2012年7月1日以后新执业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上的律师,其2012年度个人会费减交50%。

(五)为符合财经制度,加强对会费收缴工作的管理与监督,缴纳会费一律采用转账方式。账户名:四川省律师协会,开户行:招行双楠支行,账号:128904699810101。

十、特别事项说明

1、按照全国律协2012年度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有关规定,2012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附件中《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一式二份)、《新增及新转入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二份)等表格有重大变化,请各省直律师事务所在填报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务必据实填写相关数据。

2、按照七届四次理事会通过的2012年会费收支预算方案,省律协将建立法律法规检索系统,并向全体会员免费开通。法律法规检索系统使用权限信息录入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20日,请各省直律师事务所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时间向省律协上报考核

9

材料及缴纳会费,如逾期未能完成,将影响法律法规检索系统的登录和使用。

3、为便于统计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数据及录入法律法规检索系统的数据,请各省直律师事务所上报《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新增及新转入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附件3)电子文档时采用Excel表格填报。表格格式均已固定(汉字为宋体9号字,数字为Arial体9号字,行高24),请不要随意改动,只需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即可。

请各省直所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并按照有关要求做好2012年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在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省律协会员部联系。

联 系 人:刘 红、白 鹭

联系电话:(028)86621287 转8022\\8026

(028)86621228(传真)

邮 箱:sclxhyb2011@163.com

地 址:成都市世纪城路198号(成都市新会展中心)假

日酒店西楼7层

邮 编:61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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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2、《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 3、《新增及新转入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汇总表》 4、省直各律师事务所办理会员考核时间安排

5、《四川省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6、《四川省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发展扶持计划》 7、《四川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报:厅领导

送:厅办公室、厅律师公证工作处、省律协党委委员 四川省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年3月12日印发

11

主题词:市州律师协会 执业律师 年度考核 通知

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监事、秘书长 、副秘书长

附件1: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登记表

(二○一二年)

姓 名

执业证号 执业机构 申报日期

四川省律师协会印制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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