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
矿井初步设计编制内容
(试行)
主编单位:北京煤炭设计研究院 批准部门:能源部基建司 试行日期:1990年10月1日
说明
一、《煤炭工业矿井初步设计编制内容》是有关矿井初步设计所要进行的勘察设计工作内容和工作深度,以矿井初步设计说明书的章节叙述的内容和工作成果的形式予以表述。其深度应包括和满足以下要求。 1、对地质报告的分析很评价;
2、设计方案的比选和重大技术原则的确定; 3、主要机电设备、器材的订货; 4、土地的征购;
5、基建投资的控制、年度计划安排和基建投资及包建的依据; 6、施工图限额设计和预算的编制,建立概、预算对比台帐的依据; 7、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和对建井工期的控制; 8、施工准备和生产准备的依据。
二、矿井初步设计编制的周期一般为6~8个月。
三、本编制内容适用于大中型的新建矿井,小型矿井及改扩建矿井可参照执行。
封面格式
(隶属关系及建设单位名称)
扉页格式
×××矿井初步设计
说 明 书
(设计单位名称) 19××年×月
(隶属关系及建设单位名称)
×××矿井初步设计
说 明 书
工程编号: 工程规模:
院 长: 总工程师: 项目经理:
(设计单位名称) 19××年×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