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1
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农民
中国象棋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体育局 三、协办单位:荆门市农业局 荆门市体育局 四、赛日期和地点:2010年在荆门市举行
五、竞赛项目: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
六、参赛单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 七、参加办法
(一)每队限报领队、教练各1名,男、女运动员各2名。 (二)运动员资格:
1、必须是本地区正式农业户口的农民、渔民、牧民、农业三场、国营农场、乡镇企业就业人员、个体经商者、民办教师,农业户口转为城市居民户口的农民(居住地在乡镇以下的),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经医务部门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合格。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最新审定的《中国象棋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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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赛采用积分编排制,比赛轮次视人数而定。 (三)团体赛按照各参赛单位运动员在个人赛所取得的名次之和计算团体成绩,小则列前(缺员不计团体成绩)。
(四)根据报名人数,在裁判长主持下由大会竞赛部组织抽签编排。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均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并颁发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
(二)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最佳拼搏奖”“最佳组织奖”。 十、报名和报到
(一)各单位必须按照统一下发的报名表填写各项内容,一式二份于赛前30天分别报送省农民体协和承办单位。
(二)各参赛单位在报名时,每位运动员需交2张1寸彩色近照,连同报名表一起报送省农民体协办公室。运动员一经正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或报名表不符合要求,概不受理。
(三)各参赛队赛前提前1天报到,报到时各参赛队领队、教练、运动员按标准每人每天向大会交纳食宿费,不足部分由大会承担,提前报到和超编人员,经费自理。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和部分裁判员由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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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指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二、设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三、设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参赛资格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农民中国象棋竞赛报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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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十三届运动会农民中国象棋竞赛报名表
队名 领队 (男、女) 简称 教练 (男、女) 报 名 运 动 员 序号 姓名 民族 性别 出生年月日 备注 1 2 3 4
代表队(单位公章): 医务部门(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