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加工业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粮食加工业包括稻谷加工业、玉米加工业、大豆加工业, 是关系国计民生, 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行业。近年来,国内粮食加工产业布局发生微妙变化,主产区加工业发展迅猛,粮食加工重心开始向产区转移,但是目前我国粮食品种结构性供求矛盾还比较突出,粮食加工水平相对落后制约了粮食产业的发展,吉林省粮食加工业的发展给产区带来了巨大利益,但同时也存在产能相对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等问题,应引起重视。 关键词:食品加工,粮食加工,稻米,玉米
一、吉林省粮食加工工业现状
我国粮食生产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粮食总产量由建国初期1.13亿吨和年人均粮食占有量240千克,分别提高到2000年4.95亿吨(增长4.38倍)和400千克(增长1.67倍)。我国粮食总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25%,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我国粮食生产水平的提高为粮食加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前提。
吉林省是我国的农业大国,粮食产量占我国粮食产量的30%左右。吉林省粮食加工业的发展给产区带来了巨大利益,同时也带动了省内一些粮食加工业产业的发展,对省内经济和国内经济的发展起到的巨大的推动作用。 1、稻米加工业
稻米是我国居民的主要食物,稻米加工业是我国食品加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吉林是北方一季粳稻区,常年种植水稻60万hm2左右,占耕地面积的12%。随着超级稻吉粳88的推广,单产水平不断提高,2005年吉林省水稻平均单产达7309 kg/hm2,比2001年提高12.1%。随着水稻单产的提高和播种面积的扩大,吉林省水稻总产也大幅增加,2005年达到478万t,是2001年的1.29倍。人均占有稻谷量已超过170 kg。
近年来,粮食市场放开,乡镇米厂蓬勃兴起,产地加工大米因其稻谷新鲜,就近加工成本低,占据了愈来愈多的市场份额。乡镇企业及个体户的中、小型碾米企业在碾米加工业中当主角全国中、小型碾米机??生产率在2吨每小时以下的社会拥有量在60万台以上。为适应市场发展变化需求,粮食部门的碾米加工企业自1980年起,逐渐向深加工、粗加工方向发展。1991年起小包装免淘洗米以其品质优异营养方便的特性一上市即成为市民首选粮食的消费品种。 2、玉米加工业
玉米是我国三大主要粮食作物中工业用途最广、产业链最长的品种,随着石油价格的大幅度上涨,玉米深加工产品的经济性凸显,成为粮食加工业中发展最快的行业之一。而我省又是玉米生产大国,所以在我国玉米加工业中所占的比重比较大。
我国玉米年消费量约在1.1 亿吨左右,饲用玉米占70%~80%,其余多用于发
酵工业和淀粉工业,由我省提供的玉米量大约有0.2亿吨。1997年我国工业饲料年产量5700万吨约转化玉米3700 万吨。另据不完全统计我国1997年生产淀粉350万吨左右其中90%以玉米为原料,总耗玉米量约500万吨。由我省生产的淀粉占其中的30%左右。此外酒精行业年耗玉米在600万吨左右。玉米不仅作为我国食品加工与食品制造行业的主要原料,而且作为我省的主要农产品在食品工业用粮总量中呈逐年增加趋势。
吉林省位于世界三大玉米带上,玉米人均占有量、商品量、出口量连续多年居全国首位。吉林的加工产品逐步由淀粉、酒精等初加工产品向发酵、精细化工产品过渡,加工品种已达到200多种。玉米加工业总产值和利润已分别占全省食品工业40%和63%,以玉米为主的粮食加工业成为吉林经济发展继汽车、化工后又一支柱产业,吉林工业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新格局。 3、大豆加工业
大豆加工产品主要有传统豆制品(如豆腐、豆酱等) 、新兴豆制品( 如豆奶、豆奶粉等) 、磷脂、大豆油、大豆蛋白、豆粕等。
利用大豆制油的副产物生产功能性蛋白、活性肽、大豆磷脂和各种脂肪酸等。大豆油脂加工能力较快扩张,行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有关数据表明,2006 年,新建大豆油脂加工项目累计形成 1100 万吨的加工能力(其中60% 以上为外资项目),使我国大豆油脂加工业产能达到 8400 万吨,比 2005 年增长 13.5% 。我国大豆油脂的加工业的发展带动了而我省大豆加工的发展。同时,大豆油脂加工业重组整合速度加快,特别是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数量创历史新高。 我省大豆加工能力不断增长带动我国大豆加工能力的增长,目前大豆的日初榨能力已达15万吨,全年设计能力达4500万吨,加上其他地区一批正在新建、改扩建及已立项的加工项目,到2009年底,我国大豆的日初榨能力接近50万吨。
二、吉林省粮食加工业存在的问题 1、粮食加工能力严重过剩
粮食加工业的发展给产区经济带来一系列新气象,同时也衍生出不少问题。在市场利益驱动下,加工企业纷纷上马导致产能相对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等问题已经不同程度显现。
统计显示,2006年吉林粮食加工能力已经达到175亿公斤,包括口粮、饲料粮加工在内的实际加工量为130亿公斤,达产率为74.3%。从整体来看,吉林省玉米产品精深加工的程度低,增值幅度小,加工规模小,市场竞争力不强,虽然初步形成了以长春大成公司、公主岭黄龙食品工业公司等为代表的玉米加工龙头型企业群,但数量仍然偏少,多数还是市场竞争力不强的中小型企业。 2、生产经营方式仍然比较粗放
由于生产经营方式不当导致粮食加工利用率低。技术设备和加工水平较先进的大中型粮食加工企业,由于产品品种少,质量平平,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低,技术创新能力差,投人与产出比相对较大。目前我国稻谷加工成大米利用率为65%,大豆加工成油脂利用率为70%,与国外比较相差甚远。 3、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设备陈旧
我省粮食加工企业规模小、集约化程度、劳动生产率低,成本高,经济效益差。目前,我省稻米年加工生产能力达到1300万左右,多为规模小的米厂,而且中小型米机产品质量问题严重,80%以上的生产企业设备陈旧、性能低下、工艺落后,好稻谷加工不出好大米,致使大米加工成品指标降低、破碎率高、外观
差及水分与杂质含量高,稻米出糙率和精洁度难以保证,影响大米的商品价值。与发达国家相比,我省乃至我国的工艺与设备、资源利用水平等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我省年产淀粉100万吨左右,有100多家淀粉生产企业年产万吨淀粉的企业40多家,而美国只有24家淀粉生产企业,一年即可生产2400万吨淀粉,不但成本低而且质量好品种多。
4、粮食加工综合利用率低,深加工不够
由于粮食副产品的综合利用必须具备资源相对集中,资金实力雄厚及科技先进3大要素。也就是说粮食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一般只能在生产规模大、集约化程度高、资金实力雄厚,科技力量先进,粮食副产品资源相对集中的大型粮食加工企业中实施,而我国缺少大型粮食加工企业,因而长期以来中国粮食加工副产品的综合利用上不了规模、成不了气候。然而,我省的那些生产规模大、有资金实力及科技先进的企业更是寥寥无几,所以我省的粮食加工综合利用的水平很低。
发达国家粮食加工转化增值比为1:7,而我国粮食加工转化增值比目前只有1:1。欧美国家农产品的50%转化为工业品,而我国只有10%的粮食转化为工业品。每年有3000万吨的稻壳、1000万吨米糠、250万吨玉米胚芽没有得到有效合理地开发利用。我省的技术还没有达到我国的技术水平,所以我省粮食转化为工业品的利用率更低下。
三、吉林省粮食加工发展对策 1、加强对粮食加工业的宏观调控
首先,理顺粮食加工业的管理体制,在部门的统一规划下由政府进行组织协调,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并抓具体落实,最后形成新的管理体制。政府应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加工专用粮食生产及粮食加工业,增加粮食产品的附加值,把利益返还给粮农及地方财政。
其次,粮食加工企业都应与粮农的生产结合起来,使粮食生产成为企业的原料生产车间或环节,现有在城市和粮食主销区的粮食加工转化企业也要进行改造,要与粮食主产区和粮农联合经营,建立起原料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新机制。
2、改进生产经营方式
第一,鼓励和组织内资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资源,引进并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模式,吸收精华,去其糟粕,并将其更好的应用到我省企业的经营管理上。
第二,培育一批产业化程度高,产品科技含量高,具有品牌竞争优势的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集团化带来的专业化、规模化效益,提高粮食加工企业的综合竞争。选择一批有优势、有特色、有规模的粮食加工企业与粮食生产基地联合,以公司加农户的形式促进粮食加工产业化经营的形成。 3、加强市场引导,优化粮食加工产品结构
以市场为导向确定粮食加工产品生产。粮食加工业是商品性生产,市场需求决定粮食产品的加工与流通量。所以,粮食加工食品开发和经营者必须不断研究市场,了解市场需求容量结构及变化,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开发独具特色的优质产品并通过较低的生产成本占据国内外市场。
近年,随着农村专业化分工及规模种植的发展,粮田正逐步向种粮大户集中。
加工专用粮最好实行集中专业种植,以便于先进技术及优良品种的推广应用,提高粮食生产水平,保证满足粮食加工业对粮食需求量与品质的特定要求。同时构建合理的粮食加工体系,保持粮食食品加工业、饲料加工业、转化加工业的协调发展。
4、深化粮食加工企业改革步伐
第一,加大破产、兼并和资产重组力度,打破以产地加工和行政区划自给自足为原则建立的粮食加工格局,从根本上解决规模小、经营分散、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加大对国内粮食加工企业的支持,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第二,开创多种形式的粮食加工产业化的经营体系。粮食加工企业要获得优质、合格和稳定的原粮供应,必须在支付粮食生产成本的同时让粮农分享加工和销售利润。粮食生产者也必须依托食品企业的粮食加工与转化,实现粮食生产的转化及增值,提高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将是粮食加工业发展的最佳选择。
第三,逐步健全粮食加工产业化的运作机制。粮食加工业产业化经营,首先要按照市场经济原则,以获取最大的共同经济利益为目标,组成多种形式的产业化合作组织;其次,要全面实行产销合同制度明确各方的权、责、利与履约条件和违约处罚条款;再次,要建立市场风险基金。每年要从一体化经营利润中扣除适当的比例利润作为风险基金,遇到自然或市场等风险时,保证产业联合体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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