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加强对公用电信网络的维护,必要时调用应急机动通信设备和保障队伍,并对通信资源的使用进行限制,优先保障重要部门的通信要求和通信畅通。
6.2 交通运输保障
当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部分商品发生抢购出现紧缺时,由市交通局组织和调集交通工具,紧急运输应急商品,稳定市场供应。
6.3 治安保障
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部分商品出现抢购风潮,影响到社会安定时,由市公安局负责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6.4 物资保障
由市发改委、经信委、卫生局、粮食局等部门组织、协调价格异常波动商品的生产、调运和供应。必要时,提请市政府统一征用社会各方面的重要商品资源,并实行定量供应,确保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需要。
6.5 宣传教育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动态,以及各级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处置工作机构对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价格采取的价格干预或紧急措施;积极宣传价格政策措施,稳定人心,平抑市场波动;及时发布异常波动商品和服务价格,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经营者守法经营。
6.6 监督检查
市场出现价格异常波动时,由价格部门组织价格监督检查队伍,开展市场检查,并会同公安、工商、质监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行为。
7 附则
7.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及时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7.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物价局负责解释。 7.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