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因监测奖惩制度
1、死因监测奖惩按行政、科室、个人三级责任划分进行落实。 2、年度死因网络报告管理获县先进,主管领导、报告科室、网络直报员各发相应奖励。
3、根据年终检查情况,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予以特别奖。 4、凡漏报、迟报死亡病例,根据自查自纠结果,每一例责任人处罚50元,主管领导、医务科科长负连带责任各处罚30元。
5、漏报、迟报年累计查出超过3例的个人,通报全院,并扣除责任人1月奖金;主管领导、医务科科长负连带责任,扣除半月奖金。
6、网络直报员未及时网络报告,每一例处罚50元。 7、造成严重后果者,停职检查,扣除半年奖金。 8、违反法律法规者,依法处理。
死因监测培训制度
1、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培训计划,确定培训时间、内容,编写培训教材、试卷。
2、每年至少对本院医务人员及新进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一次。 3、培训资料应包括培训通知、签到表、教材、试卷、相片等。 4、每次培训后及时作好记录并写出培训总结。 5、乡镇卫生院每年对村级卫生所至少培训一次。 6、每年至少准时参加县级组织的培训。
7、对于不守纪律擅自不参加培训者给予相应处罚。 8、培训资料由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员分类装订保管。
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员工作职责
12、死因监测网络直报员熟悉网报业务,熟练使用ICD-10编码。 13、对医务科送达的死亡医学证明书进行审核登记,并于24小时内网络直报。
14、每日到科室收取未及时报告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并与病案室一起进行编码,及时审核、上报、查重。
4、对医生填写不清楚或有错项、漏项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打回医生重填。
5、每月对各科室进行自查自纠,汇总检查死亡病例漏报结果,报医务科落实奖惩。
6、每月定期到街道(乡镇)、派出所、民政部门、殡葬部门进行死亡病例查漏。
7、对查出的所有漏报病例及时进行补报。
8、已报告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按编号装订,与相关记录一起保存,保存期限至少三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