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抓紧完善本级配套制度,尽快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各级公共机构都要坚持以制度管理、靠制度监督,制定和完善能耗计量制度、能耗统计报告制度、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政府节能采购制度、能源审计制度等,强化工作措施,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具体办法,确保节能目标的实现。
四是要建立节能目标预警机制。根据“十一五”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分解,建立我省公共机构分级预警机制,即以2005年为基数,截止2010年6月,能耗降低达到17.5%的,不列入预警;能耗降低在16.25%-17.5%的,列入黄色预警(Ⅰ级);能耗降低在15%-16.25%的,列入橙色预警(Ⅱ级);能耗降低在15%以下的,列入红色预警(Ⅲ级)。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根据自己的能耗情况,制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调控方案,安排部署,落实节能措施。列入Ⅱ级和Ⅲ级预警的地方和单位,要实行预警月报制度,每月30日前向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报送调控措施实施情况和调控效果,以把握用能情况,增强可控性。 三、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当务之急是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真正实现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效果到位。
二要抓好协调配合。各单位、各系统、各省辖市要建立节能减排工作协调机制,在工作中发挥节能联络员、节能监督员的层级网络机制作用,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省辖市、各系统要完善领导小组协调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环保、建设等相关部门的配合,尽快突破资金、技术瓶颈。
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目前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在组织开展节能督查,各省辖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督查小组要迅速开展对重点耗能单位、重点项目、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的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严格措施,挂牌整改,限期完成。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地区能耗统计工作,切实加强节能统计监测信息平台建设,做好跟踪统计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建立起能耗数据分析和预测预警机制。
四要强化考核奖惩。依照《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河南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下阶段,我们要在严格执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基础上,对完成和超额完成既定节能目标的单位、系统和省辖市,结合全省表彰活动进行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既定节能目标的单位、系统和省辖市下达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在半个月内,向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做出书面报告,提出限期整改工作措施,整改不到位的,依照《条例》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在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单位、系统和省辖市,一经发现数据造假都要坚决处理,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同志们,今年是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决战之年,已
经到了“算总账”的时候,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是一项硬任务,希望各级公共机构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从现在起,抓紧行动起来,以背水一战的态度、强劲有力的措施,不折不扣地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为我省全面完成节能降耗任务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向省委、省政府,向全省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