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
概念 形式:1 刑法典(刑法修正案) 2 单行刑法或特别法 3 附属刑法
特征:广泛性,特殊性,连续性
目的: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刑法概述 目的和任务 任务:保卫国体政体,保护经济基础,保护公民基本权利 体系:编、章、节、条、款、项 立法解释 体系和解释 效力 司法解释 解释 学理解释 导 方法 文理解释 论 论理解释 罪刑法定原则 刑法基本原则 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空间效力 原则:属地为主,属人、保护、普遍管辖为补充
属地管辖权 特殊:1外交特权 2自治地方 3港澳台 刑法的效力范围 生效时间 时间效力 失效时间
溯及力:从旧兼从轻 犯罪概念一章略
概念:刑法规定的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内容
意义 基本的犯罪构成 形态方面 修正的犯罪构成 分类 标准的犯罪构成 社会危害程度 修正的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 概念:犯罪活动所侵害的,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利益
犯罪客体 种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简单客体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 复杂客体 概述:必要要素——危害行为 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 客观方面 危害结果:广泛性 因果关系
构成要件 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刑事责任的司法解释) 犯罪主体 自然人 刑事责任能力 精神病人,盲,聋哑 一般主体和特殊主体
单位犯罪主体: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 故意:直接、间接
主观方面 过失:过于自信、疏忽大意
无罪过事件:意外事件、不可抗力
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事实认识错误
概念 标准
犯罪既遂 形态:结果犯、危险犯、行为犯 处罚:按分则条文定罪量刑
概念: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 行为人有主观意图 犯罪预备 特征 客观上进行了预备活动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故意 概念: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犯罪 已经着手(与预备区别的标志) 的 特征 犯罪没有得逞
停止 犯罪未遂 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形态 分类 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概念: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
自动有效的防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形态 在犯罪过程中
犯罪中止 特点 自动放弃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彻底放弃 本质特征:自动性
预备阶段的中止
分类 实行阶段的中止 实行终了的中止 未实行终了的中止 处罚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概念: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主体:两个以上(自然人或单位) 年龄不到,不构成共犯
构成特征 客观方面:共同犯罪行为 (实行、帮助、组织、教唆、共谋行为) 主观方面:相同的故意心态,有意思联络
认定 不构成共犯的情况:过失、间接正犯、事后的帮助行为、过限行为、
同时犯 (片面共犯)
必要共犯和任意共犯
形式 事前通谋的共犯和事前无通谋的共犯 简单共犯和复杂共犯 一般共犯和特殊共犯
种类 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共同犯罪 主犯 2.在犯罪集团或者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刑事责任 1.按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按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 从犯 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共同犯罪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人的种类 胁从犯 被胁迫参加犯罪 及其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事责任 教唆他人犯罪而自己不参加犯罪的实施 教唆犯 刑事责任 按作用处罚
被教唆的人未实行,独自构成犯罪,可从、减 教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重 共同犯罪与犯罪的停止形态:一部行为,全部负责
概述 概念 判断标准:犯罪构成说 禁止重复评价 法条竞合关系及法条竞合犯
概念:犯罪行为和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处于连续状态 一个行为
特征 作用于同一对象
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时存在 持有型犯罪 继续犯 类型 不作为犯罪
{持续犯}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特点:相对状态犯、即成犯而言
追诉时效的起算时间推后,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意义 犯罪继续期间,其他人加入的可以成立共犯 实质 正当防卫时机
的 处断原则: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一罪 想象 概念: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在表面上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 一 竞合犯 特征 实施了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 罪 处断原则:从一重处断
与 概念: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的行为,发生重结果 数 结果 造成了额外的结果
罪 加重犯 特征 分则条文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 行为有故意或过失
处断原则:以一罪处罚(适用较重法定刑)
概念:行为人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
相同罪名的犯罪
实施数个犯罪行为
连续犯 特征 数个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 处于同一或者概括的故意 数行为触犯相同罪名 处断原则:按一罪从重处罚
概念:实施一个犯罪行为,方法和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 处断 有一个最终犯罪目的 的 牵连犯 特征 有两个以上犯罪行为 一罪 触犯了两个以上不同罪名 两个以上犯罪之间有牵连关系 处断原则:从一重罪处罚
概念:数个犯罪行为之间有依附关系,以罪名被另一罪名吸收 有数个犯罪行为 犯数罪 特征 犯不同种数罪
吸收犯 一行为吸收其他行为
属于实际的数罪,处断的一罪 吸收组成部分的行为 形式 吸收必经阶段的行为 吸收当然结果的行为
处断原则:按吸收之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