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文化素养较高,学东西快”占30.77%;认为“生活能力差”占19.23%;认为“心理抗压能力差”占66.15%。新生代劳动力普遍被企业管理者认为是不愿意吃苦,不安心工作、不够敬业,不好管理、心理抗压能力差的一族,成了政府和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的难题。尤其是认为“不够敬业,不好管理”的企业数与2011年的58.33%相比增加9.36%,显示企业HR对新生代劳动力的管理能力建设更为不足。
6、工会组建率及作用发挥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6.1 工会成立情况
有100家企业已经成立工会组织,占79.37%,共有会员数17066人,占职工数占全部受调查企业的17.80%,其中有41家企业成立后没有会员,占41%;21家国企全部成立工会组织,但是6家企业工会没有会员;三资企业有44家成立,占93.67%,但是其中有19家企业工会没有会员。成立5年以上的企业中,有13家未成立工会,占13.4%。
6.2 工会开展业务情况 6.2.1 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
有85家企业有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占85.16%,16家没有召开过。每年召开一次的有55家,两次的有10家,两次以上的有18家,有两家企业没有召开过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
6.2.2 集体协商开展
有61家企业开展集体协商活动,占56.84%,与2011年的50%相比略有提高。其中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49家,女职工权益保护集体协商39家,安全生产集体合同17家,其它专项集体合同或者协议(行业或区域性集体合同)3家。另外47家企业没有开展集体协商。
6.3 工会主席进入决策层情况
仅有12家企业工会主席进入(国有企业5家,三资企业3家)企业的决策层,仅占11.65%,68家没有(国有企业6家,三资企业23家),不清楚占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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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工会发挥作用情况
认为工会发挥重要作用27家,其中国企21家均认为工会能发挥重要作用;认为工会能发挥一定作用的45家;认为作用一般24家;认为作用不大9家;不清楚是否有作用的有4家。从调查情况来看,认为工会能发挥积极作用的占67.92%,认为作用不大仅占8.33%,说明企业对工会的认可度还算可以。
从调查情况来看,有近六成的企业有开展集体协商活动,协商内容主要集中在工资与女工权益保护方面。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工必须同工同酬的修改以及工资协商制度的推行意味着广大劳动者将在机会平等、公平竞争的环境中工作,劳务派遣等做法受到一定的限制,企业的用工方式也可能受到影响,而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一定会使得劳动者对企业薪酬体制与标准有了一定的话语权。
由于长期企业缺乏对工会组织的信任,导致工会组织成立与开展活动受到制约,出现了大量的“空壳工会”、“活动工会”、“福利工会”,尤其是非公企业中,工会组织日益有边缘化趋势,非公有制小微企业难建工会。这种情况如未能改变必然导致:一是职工无法有效组织到工会中来,二是工会对职工的覆盖面大幅下降。工会组织既不受到企业的欢迎,也得不到经营管理者的尊重,同时又不能得到职工的认可,协调劳动关系、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作用更无从谈起。
三、企业提出政府在招用工方面的政策扶持需求
1、校企合作。为企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促进企业与职业技校的技企合作工作。
2、增建拓新。在外来求职者集中地建立劳动力市场,多举办专场招聘会,开拓新的招聘渠道,对于一些比较难招工到位的岗位提供有效招聘渠道。
3、引进技工。技术人才的招聘培训供不应求局面长期存在,建议多培训或引进外省人员。集中解决企业员工住房问题列入为民办实事工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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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工业集中园区建立员工福利性公寓,方便外来技术工人居住。
4、公益培训。多组织开展劳动纠纷处理、劳动法律法规的实例公益性培训,帮助更深入了解各项政策 ,整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例供企业借鉴学习、
5、社保补贴。社保缴费标准和待遇,不应区分本市和外来员工,应尽快提高外来人口待遇,同时减轻企业社保费用,或适当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6、体面劳动。当前物价太高,普通员工只能通过加班来维持生活的开支。因此应尽量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以提高外来工在厦生活保障。
7、公益宣传。外出宣传厦门的美丽,吸引更多的求职者来厦门,增强外来工在厦归属感。
8、子女就学。帮助协调解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难的问题 9、薪资指导。提供本行业在本地区的各岗位薪酬情况以供企业定薪参考。
10、工会作用。让工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加大工会协商员工福利待遇,维护员工享有待遇,维护女职工合法权利;工会要把握“双维护”原则,重“合作共赢”,再共享成果。从企业的健康发展的角度协助劳动关系平衡管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从职工书屋、困难帮扶、职工素质提升等入手,给员工送文化、送温暖、送快乐,调动其积极性、创造性为经济建设做更大贡献。
10、工会经费。费用2014年已由地税代征,应统一回拔;或是对小微企业工会费按人头征收而非工资总额;对工会经费应把上交市总工会的部
11、工会典型。及时总结新典型,建议将目前工会工作做得好的企业分类和榜样化,组织企业分期分批学习参观,让企业得以学习借鉴,进一步发挥我市各级工会作用,增加社区工会、行业工会联合会等基层工会工作活力。多举办一些工会主题的公益宣讲活动,进企业、进社区宣传(节假日),包括工会在企业中的作用、权责、义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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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完善用工管理 。法律法规更新时,及时通知相关人事负责人。
分留给企业工会,才便于新建企业工会工作开展及进行基础性建设。。
四、对策建议
1、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合理的工资分配增长机制以稳定职工。
2012年我市公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2%,工资合理增长期间为9%-15%;工资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7%。2013年我市公布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1%,工资合理增长期间为8%-14%。根据全市工资指导线意见,结合我市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和仓储邮政业等三个行业近十年来经济发展、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情况,确定上述三个行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制造业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2%;金融业的行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11%。上述三个行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均为3.5%。
企业要结合本企业经济效益及职工平均工资情况,参照行业工资指导线进行工资增长决策。
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如果增长要有如职代会、税收等政策制约。
企业要建立职工工资与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制定科学合理的工资分配办法、定员定额标准和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完善正常的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对规模较小、职工人数少的企业,应积极参加区域、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集体协商中参考行业工资指导线约定人均工资增幅。企业在确定本企业工资指导线时,要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使生产一线职工工资增长幅度适度高于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企业要实行生产一线职工与经营者工资增长挂钩机制,生产一线职工平均工资水平不增长的企业,企业经营者工资也不宜增长。
2、企业要根据自身需要,制定合理的招聘需求,采用更为经济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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