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不含顺德区)经促局:
现将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发的《关于2010年度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通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上半年尚未申报及下半年的所有“广东省外经贸厅2010年境内外展览会地区及定额支持分类表(调整后)(见附件1)”内所列项目,并于2011年1月18日前将下列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送我局发展科。
1、2010年度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
2、《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请表》(原件)(该表需从网上申报系统下载);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与境内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合同复印件; 5、支付摊位费的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展费发票复印件或支出外汇认购展位的银行付汇凭证复印件;
除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参展费支持范围的展览会名单外,该项资金的其他申报事项均按照广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
作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外经贸规财字【2010】15号)(附件3)要求执行。
企业资金申报网上操作请按照《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企业申请程序》(附件4)说明进行。
联系人:段小勇(外贸发展科)电话:0757-83350510。
佛山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2010年度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市(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和支持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我省安排“广东省国际市场开拓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我省企业(不含深圳)开拓国际市场。为更好地使用和申报2010年度专项资金,省外经贸厅根据今年企业参加境外展
览会的实际情况,对参展费支持范围的展览会名单做出了适当的调整(详见附件),请企业如已参加支持范围内的境外展览会,请尽快登录“广东省外贸专项资金管理系统”(网址www. gdwjmzj.org.cn)选择“市场开拓资金”资金类别网上提交申报,打印申请表并按申请表格下列示的需要提交附件材料送属地外经贸资金管理部门审核。资金网络系统拨付申报时间为2011年1月31日止,请参展企业按时提交申请。 按有关政策规定,我省企业参加境外展览项目可申请中央资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展位费支持(限上年进出口额4500万以下美元企业),也可申请专项资金的参展费支持,如企业同时申请同一项目,支持金额不得超过其支出总额。
相关政策请查看广东外贸专项资金网站的资金政策及通知公告栏目,如有任何问题可直接联系以下属地主管部门。
省有关部门咨询电话:
省外经贸会计学会:朱小姐 020-87337542,张先生 020-87337180
省外经贸厅发展处:程先生 020-38819892
特此通知。
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会计学会
2010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