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排。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考生答题时限为180分钟。每次考试日期将在考试公告和考试中心的有关通知中明确。 三.考试内容 1.安全规章
包括:《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机车操作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历年机务行车事故案例分析的有关知识。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第十版,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一编:
第一章中的第6、7、9、10、11、13、14、21、26、27条。 第二章中的第30至33条;第39至46条;第48、49、53、54条。 第三章中的第60至102条;第106、109条。 第五章中的第120、121条。
第六章中的第123至128条;129条;第130至133条。 第七章中的第153至158条。 第二编:全部。 第三编:全部。 第四编:全部。
(2)《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第二、三、四、五、七、八章。 (3)《机车操作规程》 全部内容。
(4)《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第30号令,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二、三、七章。
(5)历年机务行车事故案例分析。 2.通用知识
《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中,学习司机、二等司机应知内容,其中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只考LKJ-2000型。 3.专业知识
B类考试:东风4型、东风7型、东风8B型、东风11型(每名考生任选一种)的专业知识中学习司机和二等司机应该掌握的内容。
C类考试:韶山3型、韶山4改型、韶山7E型、韶山8型、韶山9型(每名考生任选一种)的专业知识中学习司机和二等司机应该掌握的内容。
4.凡涉及复杂计算、画图、铁路已废止的规章和已淘汰装置的内容,均不作为考试的内容。 第三部分:2011年全国铁路机车司机资格考试,实作考试大纲 一.考试种类和科目
实作考试分B类和C类两类。
实作考试的科目分为钳工与电工实作、机车全面检查、机车驾驶。每个科目考试均采用百分制,其中,钳工与电工实作考试60分及格;机车全面检查、机车驾驶均为80分及格。上述三个科目的考试,如有任何一科不及格,实作考试即为不及格。 二.考试时间和方法
考生在铁路局考试站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申请参加实作考试。由考试站统一安排,并提前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及地点。
考试采取考生在考试站指定的现场和机车上逐项独立操作,考试评分员当场记分(不公布分数)的方式进行。
三.考试内容和要求 1.钳工、电工实作 (1)考试内容
在考生报考的相应机型专业知识中学习司机、二等司机应会内容选定。 (2)考试要求
严格按照钳工和电工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动作规范、灵活;工作场地整洁,工件、工具摆放整齐。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的内容并达到要求为及格,否则,不及格。 2.机车全面检查 (1)考试内容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检查预先在机车的有关部位假设的故障。
检查部位:机车前后端部、走行部左右侧、车底部、机械间左右侧及前后司机室、车顶部;电器及制动机动作试验。
假设的故障均匀布置十四个,其中,电器及制动机动作试验假设须各2个。 (2)考试要求
严格遵守铁道部部颁机车全面检查作业程序,并分别按指定机型的专业知识中检查、给油的程序进行。发现假设故障,准确报告,并填写临修票。 因操作不当,引起电路短路或跳自动保险,失格。 电器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失格。 制动机动作试验未发现假设,失格。 严重违反安全作业规程,失格。 考试过程中,造成工伤,失格。
3.机车驾驶 (1)考试内容
每个考生独立驾驶机车,运行区间不少于5个,起、停列车各不少于2次。 (2)考试要求
按《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新版,2007年4月1日起施行)、《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第30号令,2007年9月1日起施行)、《机车操作规程》、《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操纵示意图》或《提示卡》、本局《铁路行车组织规则》和有关调度电报命令行车。列车起、停及运行平稳。停车(对标)位置准确。按规定鸣笛;防止列车冲动和断钩。遵守列车运行图规定的运行时刻和各项允许及限制速度。彻底了望,确认信号。严格执行呼唤应答制度。严格按照信号显示要求行车。
因超速导致监控装置自停动作,失格。 发生行车事故,失格。
第四部分:复习参考资料(仅作复习参考)
1.《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新版,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2.《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道部第30号令,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3.《机车操作规程》; 4.《铁路机车运用管理规程》;
5.铁路机务岗位培训统编教材(铁道部运输局2000年12月审定,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 (1)《机车乘务员通用知识》(闫永革主编,2001年出版); (2)《东风4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杨兆昆主编,2004年出版);
(3)《东风7型内燃机车乘务员》(曹国丽、杨兆昆、宋兆昆主编,2003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