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 刑事赔偿决定书
×检赔字〔××××〕第××号
(一、赔偿请求人的基本情况)
赔偿请求人??(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申请赔偿的时间、理由及具体事项)
赔偿请求人??(姓名或名称)于××××年××月××日,以??(申请赔偿理由)为由,要求本院??(申请赔偿的具体事项)。
(三、确认的事实和根据)
本院查明:??(叙述确认的侵权事实以及认定的证据)。 (四、决定赔偿或不予赔偿的理由和法律根据)
本院认为:??(决定赔偿或不予赔偿的理由及法律根据)。 (五、决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条之规定,决定如下:??(决定赔偿或不予赔偿的内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本院收到赔偿申请2个月的期间届满之日起的30日内??(复议机关名称)申请复议。
××××年××月××日 (人民检察院印章)
××××人民检察院 民事(行政)抗诉书
×检民(行)抗字〔 〕××号
×××不服××××人民法院××××判决,向我院提出申诉。我院对该案进行审查(可简述审查过程)。 ??〔这一部分可根据两种不同情况采用两种写法,一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认定事实一致时,可不写案件事实,直接写为“本院认为:??(另起一段,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结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对原审裁判在运用证据、适用法律及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证,指出原裁判的错误之处)”;另一种情况是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认定的事实不同时,写为“现已查明:??(另起一段,首先写明人民检察院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本院认为:??(另起一段,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分析、论证原裁判存在的错误)”〕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对本案的判决(裁定)??(此处应指明原裁判存在哪几个方面的问题),(经本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抗诉人,加写“经本院第×届检察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法》第185条第1款第×项、第×项、第×项、第×项之规定(符合几项的规定就写几项,行政案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6条之规定”》,向你院提出抗诉,请依法再审。
此致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地无异。
附:“??(写明随案移送的卷宗及有关材料情况)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申请人与 因 一案,已于 年 月 日向你院提起诉讼。现因该有关证据 即将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特申请给予证据保全。
事实理由
请求目的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签章
年 月 日
刑事自诉状
自诉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人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附:
案由和诉讼请求
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自诉人
代书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