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翔102题

2026/4/29 21:41:01

2011年民事诉讼法授课提纲

郭 翔

诉讼标的---民事诉讼法律关系 诉讼法律关系---一方是法院

诉讼标的物---案件中双方有争议的东西 在中国进行民事诉讼必须适用我过的民诉法

1.2010年10月初,我国甲公司因与英国乙公司订立了一份金额为1000万元的木材进口合同。现在两家公司就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向我国法院起诉。对此,以下说法哪些是不正确的?

A.因本案特殊,该诉讼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英国的民事诉讼法 必须中国 B.本案中的诉的标的是木材进口合同 法律关系 合同是证据 C.乙公司与法院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本案的诉讼标的 D.英国乙公司迟延交付的木材是本案的诉讼标的 标的物

诉的分类:根据原告请求内容 1、确认之诉:法律关系 2、给付之诉:财物、行为 3、变更之诉:法律关系

2.关于诉的种类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某甲向法院起诉某乙要求返还借款5万元,某乙称自己根本没有向某甲借过钱,该诉讼属于确认之诉 给付支付

B.原告起诉前妻,请求将二人的儿子判归原告抚养,该诉讼属于给付之诉 变更之诉 C.某丙起诉某丁,要求解除收养关系,该诉讼属于变更之诉

D.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属于变更之诉 给付之诉

反诉:独立的诉 1、被告对原告提出

2、有牵连关系:基于法律或事实 3、举证期限届满前 4、一审:合并审理

二审:调解,调不成另行起诉 再审:(按一审程序略)按二审程序,调解,调不成另行起诉 5、本诉法院基于牵连关系可以管辖反诉,与本诉同样的程序审理 6、委托代理人须有特别授权

3. 关于反诉,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原告根据借款合同要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却提出借款合同系原告伪造,对此法院可以作为反诉处理 反驳

B.原告请求被告交纳房租,被告却要求原告赔偿因该房屋失修漏水给被告表妹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此法院可以作为反诉处理 与被告无关,无牵连关系,不得反诉

C.在一审中,对于被告提出的反诉,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应当依法判决

D.仅获得“全权委托”的被告律师,也可以在庭审中提出反诉 “全权委托”不是特别授权

平等原则:权利一样,或名称不同、功能相同

辩论原则:口头或书面 实体、程序或证据 一审、二审、再审始终 不适用:执行程序、特别程序、非讼程序 当事人才有辩论权,证人无辩论权

4. 关于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是指当事人应当拥有完全相同的诉讼权利 B.当事人和证人对庭审中的争议问题均有权进行辩论 C.民事执行程序既不适用调解原则,也不适用辩论原则

D.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均不适用辩论原则

处分原则:

1、判决不可超过原告请求范围 2、调解可以超过原告请求范围

3、处分权行使法院可以有必要的干预,如准许撤诉

5.关于民事诉讼中处分原则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根据处分原则的要求,法院无权干预原告的撤诉行为

B.根据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合议庭的组成方式 独任制还是合议制,由谁组成,都由法定

C.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原告起诉时未要求法院处理的事项达成调解协议

D.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本金5000元,法院可以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本金及利息4000元 超过请求范围

独任制:

1、适用于:a、简易程序b、特别程序(除选民资格案件和疑难、复杂案件)c、督促程序

d、公示催告阶段

2、审判员独认 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 第一次一审 合议制:

1、一审:审判员 审判员+陪审员 二审:审判员

重审、再审:不得独任,另行组成合议庭 按一审可有陪审员,判决可上诉 2、审判长:院长、庭长参加审理:院长、庭长担任

院长、庭长不参加审理:院长、庭长指定审判员 3、少数服从多数 不同意见计入笔录

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审判组织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只要能适用独任制审理案件的法院,就一定能适用合议制审理案件

B.二审法院裁定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法院可以由审判员与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 C.合议庭评议时,审判人员的不同意见必须写入笔录中 D.特别程序案件只能由审判员审理

回避:

1、对象:审判员、陪审员、书记员、鉴定员、勘验员、翻译人员

2、事由:a、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b、与本案有利害关系c、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 3、最迟法庭辩论终结前 4、暂停工作(复议不暂停)

5、决定权限:a、院长担任审判长---审判委员会 b、审判人员---院长

c、其他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审判长 6、诉讼程序继续进行

7.在原告刘某诉被告张某借款纠纷一案审理过程中,被告张某发现审判长李某曾欠原告刘某1000元借款至今未还。对此,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如被告张某申请审判长李某回避的,有可能需要审委会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 B.如被告张某申请审判长李某回避的,有可能需要院长决定 一般审判员单人审判长 C.审判长李某的回避,绝不可能由审判长李某自行决定 自行决定回避

D.如果法院驳回被告张某的回避申请,即便被告张某不服,也不得上诉 可复议、不可诉讼

公开制度:

1、审理可以公开,合议庭评议一律不公开,判决一律公开

2、法定不公开案件:国家秘密、个人隐私 申请不公开案件:离婚、商业秘密

8.根据审判公开制度,下列哪些认识是错误的?

A.侵犯名誉权一案,应当公开审理 名誉权并非隐私权 B.离婚案件依法应当不公开审理 申请不公开 C.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必须公开宣判 宣判一律公开

D.开庭审理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 涉及国家秘密的要开庭但不公开 公开:允许案外人旁听 开庭:双方到场,先调查后辩论

人民调解:

1、合同性质,人民调解协议不能执行

2、法院确认过的人民调解协议的确定书有执行力 3、法院不确认,可就原纠纷起诉

9. 张某与李某因借贷合同发生纠纷,经人民调解员黄某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张某愿意向李某返还本金100万元,对于原合同中约定的利息20万元,债权人李某愿意放弃。关于该纠纷的处理,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效力 B.双方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C.张某如反悔不履行协议,李某可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返还120万元 人民调解协议替换原合同 D.若法院认定人民调解协议无效,李某可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返还120万元

基层法院管辖:简易程序、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与金额无关)

中院管辖:1、重大涉外2、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3、仲裁裁决效力的认定

高院管辖:全省范围内重大影响的案件

最高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自己管辖的案件

协议管辖:国内:合同才可以协议 书面 确定 唯一 不得违反专属管辖、级别关系

1、原告住所地2、被告住所地3、合同签订地4、合同履行地5、标的物所在地

涉外:财产类纠纷 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法院管辖 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房屋买卖、权属纠纷)---不动产所在地 遗产继承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主要遗产所在地 中国法院专属:合资、合作、勘探开发

1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关于管辖问题的哪一项表述是不正确的? A. 美国通用公司中国代表处欠上海电能公司3亿元货款一直未付,如果上海电能公司要申请支付令,只能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 督促程序 B.第一审民事案件原则上由基层法院管辖

C.按照级别管辖权限,高级人民法院只能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D.涉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

原告管辖:

1、对不在我国境内的被告提身份关系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身份关系 3、被告被劳动教养 4、被告被监禁

5、被告被注销城镇户口

6、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原告都可管) 离婚案件:

1、双方离开一年以上---被告住所地

2、被告离开一年以上---原告住所地 下落不明的公告送达

11.徐州市的刘兵和徐虹是夫妻。刘兵去广州经商,一去三年,没有音讯,近亲属未曾向法院申请告刘兵失踪,刘兵的妻子徐虹在刘兵去广州的一年后,将户籍迁往昆明。现在徐虹想起诉与刘兵离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本案必须先申请刘兵失踪,否则任何法院不得受理 无需先宣告失踪,可直接受理离婚 B.本案由徐州市法院管辖

C.本案由昆明市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 D.本案由广州市法院管辖

合同管辖:被告住所地:未履行 约定履行地是第三方地

12. 甲市的某建材公司与乙市的某房地产公司在丁市签订了一个建材买卖合同,双方约定在两市之间的丙市交付该批建材。后因建材公司的原因,该合同未能履行。该房地产公司决定提起诉讼。此案应由下列哪一个法院管辖? A.甲市人民法院 被告住所地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13.甲县的李某与乙县的张某在丙县签订了一份合同,将李某位于丁县的住房卖给张某。后来李某反悔,打电话告诉张某已将该住房卖给他人并且已经过户,张某想追究李某的法律责任,应向何地法院起诉?

A.甲县 B.乙县 C.丙县 D.丁县 不动产所在地管辖

买卖合同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不一致:实际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加工承揽、融资租赁、财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地和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约定履行地 被告住所地 14.甲区时代公司与乙区天涯公司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由天涯公司在丙区进行加工。但天涯公司实际是在丁区的仓库内完成加工任务的。后因质量问题双方发生纠纷,如时代公司欲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哪些?

A.甲区法院 B.乙区法院 被告住所地 C.丙区法院 约定履行地 D.丁区法院

15. 某甲与某乙发生合同纠纷,在起诉前双方就管辖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哪些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

A.双方同时约定了一审和二审的管辖法院 只可约定一审管辖法院 B.双方口头约定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需要书面 C.双方书面约定由起诉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 D.双方约定只能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产品侵权责任: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 产品违约责任: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16.东区的王刚在西区百货商场购买了一台微波炉,该微波炉由南区某电器厂生产。后王刚在北区的其工作单位使用该微波炉时,因该微波炉有质量问题而发生爆炸,王刚遂提起起诉。此案哪一个法院没有管辖权? A.东区人民法院

B.西区人民法院 侵权:被告住所地、产品销售地 违约: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 C.南区人民法院 侵权:被告住所地、产品制造地 D.北区人民法院 侵权:侵权行为地

运输合同:

1、被告住所地法院没有管辖权:海难救助、共同海损 2、运输合同:始发地、目的地、被告住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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