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泵坑、废水泵坑等设施。
2、站台面板应向轨道侧悬挑500mm;站台板下的内部空间应布设排热风道、和环网电缆通道等设施。
3、站台板下环网电缆通道主要供地铁牵引环网电缆和动力照明电缆穿行使用,其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环网电缆宽度应满足电缆桥架设置、电缆穿越和检修要求,其最小宽度宜大于1.8m;
(2)站台板下夹层内其它设施如自动扶梯和电梯下基坑、污水和废水泵坑等应考虑避让其穿行区域;
(3)站台上自动扶梯、垂直电梯宜布置在一条纵向轴线上,占用站台板下一侧空间走廊,另一侧走廊应贯通检修通道使用。
(4)电梯机房及其它电缆和管线走廊,净空高度不宜小于1400mm。 3、地下车站,站台板下靠近车行道部位应布置列车底部排热风道,其面积应满足通风专业的要求,站台板下侧墙设置排热风口。
4、变电所电缆夹层主要用于变电所下接线、检修和电缆穿行使用,其净高宜为1.8m。
5、站台板下夹层应考虑在各部位设置检查井,其位置应满足各系统专业检修要求。
6、站台板下设备管路通道内应设置排水沟,沟宽不宜小于200mm,沟深不得小于 60mm, 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0.2%,地面应设置不小于1%的横坡,且排水沟不宜穿过变电所电缆夹层。
7、站台下设备层内废水池壁及池底应采用混凝土整体浇注,并采取防水措施。污水池池壁及池底应采取防腐和防水措施。
8、地下车站电缆夹层内考虑设置供检修使用的照明设施。 8.5.4 车站垂直交通设施
车站垂直交通设施由供乘客使用的楼梯、自动扶梯、垂直电梯和供工作人员使用的内部楼梯、紧急疏散出口组成。
1、乘客使用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楼梯倾角宜采用26°34′,楼梯踏步宽度不得小于280mm、高度不得
大于160mm(宜采用:150mm×300mm);
(2)楼梯应分段设置,每个梯段踏步不得小于3级,并不得大于18级,中间休息平台深度不得小于1.2m;
(3)楼梯宽度应符合人流股数和建筑模数。楼梯宽度大于3.6m时应设中间扶手。
2、轨道交通车站选用的供乘客使用的自动扶梯倾角应小于等于30°,其主要技术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1)必须采用公交重载型自动扶梯;
(2)额定速度不得小于0.5m/s,且宜选用0.65m/s;
(3)额定速度为0.5m/s,当提升高度小于等于6m时,上下水平运行梯级数不得小于2级(800mm)。当提升高度大于6m时,上下水平运行梯级数不得小于3级(1200mm);
(4)额定速度为0.65m/s,当提升高度大于6m、小于18m时,上下水平运行梯级数不得小于3级(1200mm)。提升高度超过18m时,上下水平运行梯级数不得小于4级(1600mm);
(5)额定速度大于0.65m/s 、小于等于0.75m/s的自动扶梯,上下水平运行梯级数不得小于4级(1600mm)。
3、站台至站厅供乘客使用的楼扶梯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除端头厅车站和丙级车站外,站台上的楼扶梯宜按2节车箱对应一组楼扶梯均衡布设。电梯结合处,可采用1部扶梯或宽度不小于2.4m的楼梯;
(2)站台与站厅高差小于、等于6m时,应至少设2部上行扶梯、1部下行扶梯和2部宽度不小于2.4m的楼梯。高差大于6m时应至少设2组上下行扶梯和1部不小于2.4m的楼梯;
(3)通过站厅换乘的车站不论等级如何均应设上下行自动扶梯; (4)站台至站厅不宜全部采用自动扶梯,条件困难时应至少设一部宽度不小于2.4m的楼梯;
(5)站台楼扶梯下不宜设置与扶梯无关的其他用房,必须设置时,房间长度宜短。
(6)车站出入口的自动扶梯与步行梯设置应根据车站分级和分类确定:三
级和三级以上的车站的出入口,应至少在2个主客流方向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四级车站的出入口,应至少在1个主客流方向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设置上下行扶梯的出入口,应增设1部自动扶梯或人行楼梯。
(7)供乘客使用的楼梯净宽应以两侧扶手带内皮计算。
4、除满足车站分级关于自动扶梯设置要求外,不同提升高度的出入口楼扶梯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出入口提升高度小于、等于6m时,应设上行自动扶梯和下行楼梯; (2)大于6m、小于等于18m时,应设上下行自动扶梯和楼梯; (3)超过18m时,应设上下行自动扶梯和备用扶梯; (4)分期建设的自动扶梯应预留位置及相应设备接口;
(5)采用上下行扶梯的出入口,其维修空间应满足设备故障、维修、大修等作业时的运营要求;
(6)自动扶梯宜设检修通道,检修通道宽度不应小于500mm,当顶板不可开启时,其净空不宜小于1.80m。
(7)提升高度小于18m的出入口,自动扶梯宜一次提升。当自动扶梯提升高度大于、等于18m或受地面条件限制时,宜同方向分段连续设置,但2段自动扶梯扶手带转向处之间的水平净距不宜小于5m,且水平梯级踏板数和扶梯宽度应相同。
(8)受条件限制的地面出入口,当自动扶梯疏散能力满足高峰时段和事故疏散要求时,可采用宽度0.60m的自动扶梯。
(9)当出入口设置上下行自动扶梯和一部楼梯并行时,楼梯宜设于自动扶梯中间。
5、自动扶梯扶手带转向端距前面障碍物的距离不宜小于4.5m;2台相对布置反向运转的自动扶梯扶手带转向端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8m;自动扶梯与楼梯相对布置时,自动扶梯扶手带转向端距楼梯第1级踏步的距离不宜小于8m。
6、自动扶梯穿越楼层时,扶手带中心线与楼板开口边缘装饰面的水平距离、以及相邻平行交叉设置的两梯(道)之间扶手带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5m。当不能满足上述距离时,应在外盖板上方设置一个无锐利边缘的垂直防碰撞挡板,其高度不应小于0.3m。
7、自动扶梯或自动步道沿封闭的垂直墙面布置时,其扶手带中心线离墙装修面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0.3m。
8、乘客使用的楼梯踏步前缘和自动扶梯的梯级前缘以及自动人行步道胶带上空,与任何障碍物的最小垂直净高不应小于2.3m。当侧面扶手上方有障碍物时,该障碍物不得伸进扶手投影范围,且距踏板面前缘垂直净高不应小于2.1m。倾斜式自动人行步道的倾斜角度不应超过12°
9、当自动扶梯支撑梁之间的距离大于15m时,需设中间支撑。中间支撑的高度为180~1000mm。
10、自动扶梯和自动步道应避开结构变形缝设置。
11、供敞开式出入口外暴露在室外环境下的自动扶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上下平台应具有防滑和防冰雪积聚措施; (2)自动扶梯和自动步道宜加设顶棚和围护装置; (3)扶梯需设置下水排放系统。
12、车站站台至站厅的电梯,站厅至地面的电梯设置要求应符合本指南第9.8节要求。
13、位于地上部分的电梯亭梯门前应设前室或门斗,电梯门前应设防淹平台,平台高度应高于周边规划场地的暴雨积水标高,平台与地面间应设无障碍坡道,并符合现行国家规范《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要求。
14、垂直电梯地面亭应根据车站周边环境和规划要求采取独立修建或与出入口合建,当出入口提升高度小于10m时,可与出入口合建,当提升高度大于10m时,宜独立修建。
15、内部用的楼梯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梯段改变方向时,楼梯扶手转向处的平台进深不得小于梯段净宽,并不得小于1.2m;
(2)进入楼梯间的门扇,当门扇开启方向垂直楼梯踏步90°开启时宜保持0.6m的平台净宽。当侧向平行楼梯踏步开启时,侧门距踏步的距离不宜小于0.4m;
(3)休息平台的下皮或梁下净高不应低于2m,梯段下的净高不宜低于2.2m,梯段前后延伸0.3m范围内的净高也不宜低于2.2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