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单板加工定做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双方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 工程铝单板的购销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一、 二、
货物名称:铝单板 铝单板要求:
①铝单板厚度: 3.0㎜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实际厚度为2.85㎜) ②喷涂:颜色及色号:见确认色板,甲方指定确认人为粉末喷涂 三、 四、 序 号 合 计 面积计算方式:以每件铝单板加工图纸的展开面积计算。 价格(元/㎡)
品名规格 暂定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说明:1、铝单板单工件展开宽度在1500~1700㎜时,每平方米加价20/㎡,如超过1700㎜的,
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价格另议。
2、异型圆弧根据加工难度每平米加价20/㎡。 3、铝板供货数量以实际交货时发生的数量为准。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要求:
乙方产生的铝板应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JG133-2000》,《GB3880-97》。乙方应向甲方 提供铝板样品、经甲方签字确认封样,批量生产时,技术要求应满足样品的标准。 第三条 包装:
乙方铝板采用保护膜包装。 第四条 交货方式及运输费用承担:
一、乙方应按照甲方订货清单所列明细分批交货。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其运输费用由 乙 方承担,甲方安排卸车。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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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货 人: 电话: 二、铝单板到工地签收后,本批次铝单板风险同时转移由甲方负责成品保护。甲方未履行付清
本批次的款项时,标的物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第五条 货物验收及异议解决方式:
一、
铝板发到工地以后,供需双方应派专人负责铝板交验工作。供需双方在送货单上
签字确认数量,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二、 三、
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执行。
如铝板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三天内向乙方发出书面
异议通知,否则是为产品合格。 四、
甲方在安装过程中发现铝板有质量问题需要解决,应确定责任,如实属乙方产品
质量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六条 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1、甲方须及时提供用于加工的图纸、明细表等相关资料。
2、甲方应及时按合同约定条款及时支付款项,如不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并应支付该批货款的乙方银行同期货款利率结算,并直到结清为止。
乙方: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加工图纸所要求的加工尺寸、公差范围、技术要求进行加工。 2、按照甲方要求发运铝单板;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供货; 3、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甲方该项目报验资料。 第七条: 付款及供货方式:
一、付款方式:合同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 为订金,每批货到工地,应付到合同金额的 定金在最后一个批次结算时扣除。
二、供货方式:乙方收到定金后、加工图纸确认、颜色确认以上三个条件同时满足的条件下, 天内供第一批铝板,数量为 ㎡;以后在图纸确认,上批货款结清的条件下,每周供货 ㎡。甲方货款支付延期一天,铝板发出时间相应顺延一天。 第八条: 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中途因需要变更数量、技术图纸、颜色等要求,经通知对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达
或传真后,方可变更;乙方经通知甲方同意,可以变更与技术不相关的事项。
2、 工地铝板加工图纸,根据甲方必要的需要,由乙方可提供技术支持,由乙方派技术员到工
地现场配合甲方出加工图纸,并由甲方制定技术人员签字确认,甲方指定技术人员 身份证号 ,甲方技术员代表甲方对签字确认的图纸负责,乙方按签字确认的图纸加工。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 甲乙双方应保证所从事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商务活动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二、 双方若有违约行为,违约金每日按违约金额(按合同价)的 5% 进行计算。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原因发生时通知对方,以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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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能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协商不成时,可提交 起诉方 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附则:
一、
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法律
效力。
二、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乙方交完各批货物,甲方
结清
乙方全部货款时合同终止。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律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三、 四、
双方往来的传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签字: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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