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权能分解与组合理论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意义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成为当今社会的一项热点话题。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于实现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职能分开,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处臵和有效调剂制度,进而盘活国有资产存量,必须加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营效益。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是维护和巩固国有经济物质基础的必要措施、是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效益,增强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作用的重要措施、是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本文立足于国有资产企业的改革所存在的问题在于权能不分,国有资产产权管理不明,进而分析权能的分解与组合理论在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发挥的作用展开分析。
关键字:权能分解与组合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正文:国有资产分为从事生产经营,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资产,国有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使用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和宪法规定的尚未开发利用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是指以保值为基础,以增值为目的,直接投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国有资产。经营性国有资产这一经济范畴的产生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相联系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也自然是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行相联系的范畴,它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以产权为基础,以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营运效益为目的,以资产的占有和使用为对象进行的管理活动。 《一》经营性国有资产状况的重要性
经营性国有资产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和为获取利润而转做经营用途中的资产,以及投入生产的的国有资源性资产。国有企业资产是我国国有资产的主要部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分布状况可以从产业、行业、企业规模、企业组织形式来进行概括。我国现阶段国有资产主要在第二行业,所占比重达到55.17%,第一行业的23.88%,第三产业的20.95%。其中工业占据50%以上;交通运输业的17.3%。国有资产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物质基础,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主体也应当是全体国民,由国家作为全体国民的代表,以出资人身份进行投资或参股,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运营。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运营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关系到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的巩固和发展。 《二》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关于产权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不断深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了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任务,并从理论和政策上做了阐述。产权是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出现的经济范畴。一般认为,产权主要是指财产权或者财产权利,是以财产所有权为主体的一系列财产权利的总和,包括所有权及其衍生的占有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处臵权、让渡权等权利。长期以来,由于产权制度改革这一深层次问题未能完全解决,致使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存在不少问题。
1、政企不分,管理缺位。国有企业法人代表由政府直接任命,拥有行政级别的“官位”,法人治理结构难以规范。这种“官商”管理体制,往往出现以行政管理权取代资产所有权,以行政隶属关系取代产权关系的现象。一是导致行政事业性资产与经营性资产边界模糊,既不能用资产保值增值或效绩评价来实施监管,也不能按事业单位层层审批把关的办法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难以形成适应市场运行规则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制衡的两权关系。二是对企业领导者缺乏约束与激励机制,导致企业领导人员压力不大,其对国有资产承担的责任仅仅是实物存在,而不管状态与效益如何,对国有资产经营流失不负责任,无法实现经济效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融资困难,发展乏力。其一,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企业融资门坎过高,社会担保体系不健全,致使很多企业有好的产品和销售市场,却因抵押资产缺乏而无法解决发展资金。其二,企业间缺少专业化协作。由于企业发展缺少宏观引导和产业组织,导致中小企业之间难以形成产业关联、专业化协作和经营网络,往往形成单个企业孤军奋战、自生自灭,既难以形成有区域特色的产业链和企业集群,也无法利用中小企业集聚产生的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
3.产权管理主体多元化与所有者缺位并存。国有资产所有者权能由不同行政机关分别形式,所有者的统一权能被分割。例如,企业投资权由计委行使,干部任命权由组织人事的部门行使,资产收益权由财政部门行使,等等。这些部门都以产权主体的身份出现,按照自己的要求甚至自身利益来行使产权,由此形成了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使企业无所适从,妨碍了产权的统一管理与效能的提高。同时,多头管理又必然产生推诿挚肘、互相扯皮的问题,没有部门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承担责任,以至造成国有资产产权主体虚臵,企业所有者管理缺位。
《三》改革出路:权能分解与组合
产权的可分割性是人类历史上产权制度的一次重大变革,使产权更容易流动和交换,从而大大提高产权的资源配臵功能;有利于企业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如国有资产企业企业就因为产权的不可分割性导致人为的因素就可以使企业夭折,大大降低了集体产权运作的成本。产权权能是可以重新排列组合的,因为对任何财产,产权各有不同的权能,也有相应的利益,特别是随着产权权能的拓展、分解,同一财产的诸多权能相映于权能主体的重新排列、组合和界定将更加复杂,作为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者就必须变换角色才能行使不同的权能。
近来,国务院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这个条例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确立企业法人地位为轴心,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界定了国家所有权与企业经营权的责权利界限。这不仅为确立现阶段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有制企业制度提供了法规保障,而且也为国有资产管理经营新体系的形成和完善创造了条件。经营性国有资产改革的主要方向在于权能的分解与组合。现代产权制度有五个基本特征:产权权能分解化、.产权界定明晰化、企业产权独立化、.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流通市场化。据此,我国国有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解决国有资产所有权权能的独立行使问题、.落实企业的独立产权、解决国有产权的监督约束问题、.解决国有产权的流通转让问题。权能分离在国有资产管理上的应用最基本的方式是所有权与其他几种权能分离, 也就是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 权能分离与组合作用
1.政府社会经济管理与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适当分开,能够解决政资不分的弊端。政府部门为什么不能亲自经营国有企业?主要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因为政府部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能力也经营不好国有企业;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政府主要担负着社会和经济管理职能,政府追求的是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其行为目标是多元化的。政府如果亲自经营国有企业,就会把政府的目标强加给国有企业,就会重新回到原来的“政企不分、政资不分”。而企业(公司)的本质是盈利,是以追求盈利最大化为首要目标。所以,所有者代表(国资委)只能作老板,而不能同时兼作经营者。实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国有资产所有者所有权适当分开的着力点在于寻求政府实现国有资产所有权能的有效方式,即在于以何种方式能够更好的实施国有资本的经营运作,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因此,对于经营性资产的国有企业,应当由国家授权设立的国有控股公司进行管理;对少数生产特殊产品的企业、提供公共产品的企业和自然垄断性极强的企业,可以由政府主管部门直接管理。
2.政府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对国有企业行使资产所有者职能,享有资产收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的权利。政府通过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但政府作为政权机构与普通意义的资产所有者毕竟不同,它不能直接进入企业行使所有权管理职能。因此,解决这一问题有着政企职责分开的策略实行。一方面有直接的指责分开机制:由政府向企业派出产权代表,以外部监事或以股份公司董事,监事的身份加强对国有资产公司进行产权管理;另一方面间接的行使所有权管理职能,建立诸如控股公司等产权营运机构,政府和企业不存在直接的产权关系。国有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依法依法自主经营,享有占有和处分的权利。政府不得直接直接支配企业财产,向企业征收费用。企业享有法人财产权,同时对全部法人财产及其净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3.财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现代企业的一个根本特点是财产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将经营管理权交给具有专门知识和经营管理能力的经理层手中,扬长避短的实现企业盈利最大化的经营目标。就国有企业而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政企分开改革的必然选择。国有企业存在着企业自主经营权并未真正落实和经营者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解决途径只有深化企业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企业法人治理机构,强化所有者约束,明确公司董事会权利、责任和法律地位,形成对经营者的有效管理监督激励机制。产权分离可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
4.以社会效益为经营目标的国有企业,作为实施国家经济政策的工具而存在的,是为了巩固社会主意制度的经济基础,弥补市场机制的存在。稳定国家宏观经济,支持和服务国民经济现代化的。因此,这类企业是要求政企分开,权能分离的。此类国有资产企业必须依靠产权权能的组合来实现国家的经济职能,更好的为国民经济管理好物质基础服务。因为加强预算管理,改革成本比较小,经营效率也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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