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委托管理合同 (操作模式)
二〇一三年九月
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Gold Woods International Hotel Gro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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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品牌和行业化优势,把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建设好、经营好,为投资者创造更好地投资回报。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管理公司或甲方为进行酒店管理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和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双方
甲方: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委托乙方管理甲方所有的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 第三条 管理目标
乙方对酒店的管理模式、管理架构、市场营销进行优化,通过乙方的专业管理、良好经营,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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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定义
第四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章有关条款规定为准。
酒店------指位于广东省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 1. 约250间(套)客房。
2. 酒店拥有的各类餐厅、会议室、多功能厅、商务中心、健身房、KTV夜总会等但不包括对外承包、租赁经营的场所。
3. 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4. 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客房、餐厅、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空地、绿地等已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 酒店经营所需的水、电力、通讯(包括客房内电话及卫星电视接收线路)、燃气、供暖、给排水、消防等附属设施以及空调、电梯、卫生设备、冷藏、变配电的设备设施。
6. 酒店所拥有的全部家具、装置及营运物品,包括但不限于: 6.1所有家具、陈设及布置,包括客房、公共场所的家具、地毯、墙饰、摆件、灯具和其它物品;
6.2酒店经营所需的所有设备,包括厨房、酒吧、洗衣房、办公室等设备;
6.3所有的车辆和运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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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所有营运物品,包括工具、器皿、布草、制服、瓷器、玻璃器皿、银器及类似物品。
7. 管理模式-----指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酒店管理模式。
香港金茂国际酒店管理模式是与国际酒店管理行业接轨的,由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派出的管理团队按照管理合同,在所托管的酒店建立起以服务客人为核心,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酒店管理系统。为此管理模式需具备以下几个因素: 7.1酒店按照垂直领导的原则,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实行总监负责制;
7.2根据管理合同和香港金茂的“酒店组织机构图和总监以上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向所托管的酒店派出管理团队,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始终由管理公司派出的人员担任;
7.3运营以香港金茂的“设施标准手册”、“VI手册”、“P&P”、“SOP”、“品牌服务标准(大堂、客房、和早餐三个核心产品标准)”、“安全手册(包括危机管理手册”以及酒店相关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为依据;
7.4酒店按经营预算目标实行目标管理。
8. 会计年度-----本合同所指的会计年度与公历年度一致。但是第一个会计年度是指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年的12月31 日为止的日期,本合同若在某年的12月31日前提前终止或期满时,则以当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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