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的质量问题及处理情况、安全检查情况等内容,发出书面、口头监理通知的应在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在日志上予以记录。
第五十九条 监理日志的填写应文理清晰、字迹工整,前面发生的施工问题后面
的记录应闭合,项目总监应及时审查签字。
第十三章 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第六十条 监理工程师应协助施工单位建立、完善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
第六十一条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 第六十五条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七条 第六十八条 第六十九条
度,在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求施工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设计,使之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对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整治应列入日常的监理工作,总监应指定专
人负责该项工作。
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应检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整治工作的准
备、落实情况,对准备落实不力的,监理人员应及时督促其整改,必要时可发监理通知单并报业主。
施工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督促限期整改,应及时制止违章
指挥、违章作业。
采取有效安全技术措施,重点控制“人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
不安全状态”,杜绝或避免安区事故发生,
控制“三废”排放,实行封闭施工,全面督促建设工地现场按政府
部门有关文明施工要求执行。
要求施工单位按照政府部门的规定,设置过程标牌,注意安全用电。 施工过程中,监理有责任对“安全文明施工、防尘整治”工作的开
展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做记录存档。
第十四章 监理工作检查、汇报制度
公司工程监理部不定期对项目进行巡检,对项目部监理人员到岗情
况、监理办公形象、监理例会情况、工程实体状况、业主意见、监理资料、职业道德等进行检查。
项目部总监(总监代表)如遇突发事件应在向业主报告后同时向公
司领导报告,使公司能及时掌握和处理项目紧急情况。
为避免重大问题的失误,凡出现下列事项(但不仅限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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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现场监理组必须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取得指令后方可执行: 1、设计变更——涉及影响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和投资增加的; 2、已经施工部位发生变更而严重影响造价和工期的; 3、涉及投资重大变化的施工措施审批; 4、出现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需要停工处理; 5、承包单位提出单方长期停工要求; 6、施工现场发生纠纷而无仲裁;
第十五章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第七十条 凡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或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范
或设计要求,或者超出质量验收标准规定的偏差范围,需做返工处理的统称工程质量事故。
第七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
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监理工程师应立即上报业主及政府主管部门。
第七十二条 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
果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部分的工程质量应视为不合格,待承包单位按程序处理并自检合格后,再补办验收手续。
第七十三条 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质量问题报告单”,并应
抄报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各一份,对于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应由承包单位研究处理,填写事故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对重大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一式三份,报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报业主批准后,承包单位方能进行事故处理。待事故处理后,经监理工程师复查,确认无误,方可继续施工。
第十六章 交接班及考勤制度
第七十四条 对于连续施工时间较长,监理人员需换班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连续
监理的情况,现场监理人员应做好交接班工作,将现场情况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下班监理人员交接。
第七十五条 为保证监理工作与施工进展同步,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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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部将制定严格的监理人员考勤制度,与每月25日交公司综合部并同时报业主方。
第七十六条 对于施工期间,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
手续,及时向业主及施工单位说明。
第十七章 工程监理巡视制度
第七十七条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现场的巡视与检查,及时发现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九条 第八十条 第八十一条 第八十二条 违章操作和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工程监理部对本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应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视。
巡视的目的是力求做到尽早发现和及时处理正在施工的项目所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从而有助于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和和促使工程质量良好。
巡视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应就地提出或商讨解决方法,由监理工
程师负责落实处理。如遇到复杂或重大问题,应报告公司总师室,由总工程师组织公司有关技术人员研究,拿出处理意见或办法,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落实。
第十八章 过程检验及验收制度
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完工后,监理应及时组织进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参加单位包括业主承包单位(总包及有关分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及设计单位,并邀请质监部门人员参加。
第十九章 文档管理制度
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行政性文件必须经总监理审核、签发。
2、技术性文件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财务性文件必须经计量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往来文件收发制度
1、凡收到的文件均应分类、编号,并记入收文本,设计、承包单位、业主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来函应按专业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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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条 2、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修改文件,由承包单位报送的材料、构配件与产品检验单,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记录、基础验收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水电安装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竣工图等均需按一式四份,业主、监理、施工及归档各一份。
3、凡由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文件均需按日期分类、编号,并记入发文本,发往上级单位、业主、承包单位的文件应按专业编号。 4、所有收文均应归档,所有发文均应存档。
5、收发文件应统一放置,按收、发文日期顺序登记填写。 6、收发文件必须有签字手续。收文由收件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由发往单位的接收人员签字。
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
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文件管理制度,该制度应明确:①文件的目录(标识),②文件的日常管理(台帐),③重要文件的编制及使用说明。
2、文件的归档:监理文件共分三大类: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技术档案。①行政档案包括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或指定分包单位之间来往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批复、会议记录;监理工程师与技术专家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机构内部来往的函件;请求报告、报告的批复;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之间的来往函件、协议;工程监理月报。②财务(支付)档案应归入财务(支付)档案的资料包括:承包单位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及监理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费用;承包单位提出的计日工计划以及监理批准的计日工计划和单价;施工单位提出的价格调整申请以及监理批准的价格调整指数;额外或紧急工程的费用计算;批准的设计变更引起的费用计算;各类支付证书;保险单及支付款收据;其他的费用支付证明;工程进度款月报等。③技术档案包括开工及停工指令、施工图纸、变更设计图纸、额外或紧急工程图纸、检查记录、验收记录、竣工图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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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条 文件的备案及移交
1、对日常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文件、重大技术方案,项目部应报公司备案,包括监理规划及细则、监理报告、例会纪要、技术方案、支付报表、工程竣工证明、工程结算证明、监理总结等。 2、工程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本项目所有监理档案向公司资料室正式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xxxxxxxxxxxxx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xxxxxx监理项目部 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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