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2010~2011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
申报企业名称 (加盖企业公章) 申 报 日 期 年 月 日
企业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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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 诺 书
一、本企业自愿申报参加工商总局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
二、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信息、数据、资料真实有效,并对此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企业同意将本企业2010年度、2011年度的以下合同履约信息,在工商总局设立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上向社会公示:
1.收入性合同实际履约率 2.支出性合同实际履约率
3.期末应收款占收入性合同总额比例 4.期末应付款占支出性合同总额比例 5.合同撤销率 6.协议解除合同率 7.其他形式解除合同率
8.合同变更率 9.到期未履行合同比率 其中(1)本方违约合同比率 (2)对方违约合同比率 (3)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比率 10.合同争议率 11.合同争议解决率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企 业 公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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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意 事 项
一、本申报表由企业自行填报,所填报的信息数据为2010~2011两个年度的信息数据。
二、《工商总局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通过以下方式提交:
1.企业经省级工商局审核同意后,登录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信用标准体系软件系统,在线进行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录入并保存。
2.企业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工商总局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打印一式三份,其中两份按照要求由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之后,提交所在地省级工商局,一份企业留存。
三、合同履约数据填报请认真把握好以下逻辑关系: 1.书面合同总数=(当年签订的书面合同+以前年度签订未履行完毕的合同);
2.当年应当履行合同=(当年实际履行合同+到期未履行的合同);
3.到期未履行的合同=(本方违约合同+对方违约合同+因不可抗力未履行合同+因争议、中止等导致的未履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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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四、请在填报《工商总局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之前,仔细阅读工商总局2010~2011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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