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薪酬之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探析
【摘 要】 我国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在第三章全面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相关问题,将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理解和操作。文章试图用一个简单的案例分析来说明设定受益计划职工薪酬的计算和相关的会计处理,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比较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关键词】 离职后福利; 设定受益计划; 职工薪酬 一、引言
我国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在第三章全面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相关问题,将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理解和操作,我国长期以来基本上实行的就是这种方式。按照准则规定,设定受益计划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此次修订借鉴了国际上的一些先进做法,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是一次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给财务工作者的理解和操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虽然相关数据的取得可以借助精算师的工作来完成,但是会计人员仍然应该了解基本的计算原理。本文试图用一个简单的案例分析来说明设定受益计划职工薪酬的计算和相关的会计处理,在此基础上通过国际比较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二、案例分析
2013年1月1日,东方公司制定了一项当日开始实施的设定受益计划,计划内容概括如下:
向公司部分高级技术人员提供除其他职工正常退休金之外的额外退休金,在退休后每年可以额外获得10万元退休金。
这些员工获得的额外退休金是基于他们从计划开始日起到退休日止为公司提供的服务,而且必须为公司服务到退休。
根据公司目前的情况,符合计划的员工有10人,为了分析问题的简化,假定当期平均年龄为50岁,退休年龄为60岁,可以为公司服务10年。假定在退休前无人离职,退休后平均领取额外退休金的时间为15年。
根据精算师的分析,在不考虑通货膨胀影响因素、离职因素等的情况下,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
1.计算在退休日的退休金义务现值 10×10×(P/A,10%,15)=76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