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法规及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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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施工常用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规范(国家、行业、地方等)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一)、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关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严守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部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4.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
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5.单位工程有分包单位施工时,分包单位对所呈报的工程项目应按本标准规定的程序检查评定,总
包单位应派人参加。分包工程完成后,一哦女冠将工程有关资料交总包单位
6.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协调处理
7.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
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常用质量验收规范的内容
1.地基基础工程 (1)一般规定
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个检测点,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2)灰土地基验收标准
主控项目:地基承载力、配合比、压实系数均要符合设计要求 (3)土方回填验收标准
a.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低的垃圾、树根等杂物 b.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c.填方施工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筑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 d.主控项目:
标高允许偏差值:柱基基坑基槽(-50mm);人工平整场地(±30mm);机械平整场地(±50mm);管沟(-50mm);地(路)面基础层(-50mm)
分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
(4)基坑工程的一般规定
a.在基坑(槽)或管沟工程等开挖施工中,现场不宜进行放坡开挖,当可能对邻近建筑物、地下
管线、永久性道路产生危害时,应对基坑(槽)管沟进行支护后再开挖。
b.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紧
超挖“的原则
c.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合计
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d.基坑(槽)、管沟土方工程验收必须确保支护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工程验收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a.原材料的质量合格证和质量鉴定文件
b.半成品如预制柱、钢桩、钢筋笼等产品合格证书
c.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验收文件 d.检测试验及见证取样文件 e.其它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2)进行验收工作的规定
a.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分别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
b.隐蔽工程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于隐蔽前通知有关人员检查验收,并形成中间验收文件 c.分部(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在分项工程通过验收的基础上,对必要的部位进行见证取样 d.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 3.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要求
(1)屋面工程各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
分部工程 子分部工程 卷材防水屋面 涂膜防水屋面 刚性防水屋面 瓦屋面 隔热屋面 分项工程 保温层、找平层、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 保温层、找平层、涂膜防水层、细部构造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密封材料嵌缝、细部构造 平瓦屋面、油毡瓦屋面、金属板材屋面、细部构造 架空屋面、蓄水屋面、种植屋面 屋面工程 (2)卷才防水屋面找平层、保温层、防水层的要求 找平层:找平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为5mm
保温层:松散保温材料和整体现浇保温层厚度允许偏差: 10%,-5%;板状保温材料±5%,
且不得大于4mm
卷才防水层: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或沥青防水卷
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接缝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应与铺贴的卷材材性相容
屋面防水等级 设防道数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Ⅰ级 三道或三道以上 不应小于1.5mm Ⅱ级 二道设防 不应小于1.2mm Ⅲ级 一道设防 不应小于1.2mm Ⅳ级 一道设防 -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沥青防水卷材 不应小于3mm - 不应小于3mm - 不应小于4mm 二毡四油 - 二毡四油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防水等级
I级:不允许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
II级: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
工业与民用建筑: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1‰,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1m2,任意100 m2
的防水面积不超过1处
其它地下工程:湿渍总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6‰,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2m2,任意100m2
的防水面积不超过4处
III级:有少量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沙。单个湿渍面积不大于0.3m2,单个漏水点的漏水量
不大于2.5L/d,任意100m2防水面积不超过7处
IV级:有漏水点,不得有线流和漏泥沙。整个工程平均漏水量不大于2L/m22d,任意100m2防
水面积的平均漏水量不大于4L/m22d
(2)防水混凝土
a.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配合比及坍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b.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c.防水混凝土的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道、埋设件等设置和构造,均须符合设计要求,
严禁有渗漏
d.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得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正确 e.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0.2mm,并不得贯通
f.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为±15mm、-10mm;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
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为±10mm
5.混凝土结构工程质量严守规范
(1)模板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a.一般规定: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
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b.现浇架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项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柱、墙、梁 层高垂直度 不大于5m 大于5m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表面平整度 (2)钢筋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a.当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b.钢筋进场时,应按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d.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e.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混凝土分项工程质量要求
允许偏差(mm) 5 ±5 ±10 +4,-5 6 8 2 5 检验方法 钢尺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钢尺检查 2米靠尺和塞尺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