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检验规则
5.3.1 干气密封须经企业质检部门逐套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3.2 检验项目:4.3、4.4要求。
5.3.3判定规则:检验项目中出现不合格项,须返工后再检验。所有项目合格后,方判为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
6 干气密封的安装与使用要求
6.1 安装干气密封部位的轴(或轴套)按下列要求
6.1.1 安装干气密封部位的轴(或轴套)的径向跳动公差不大于0.02mm,轴向窜动量不大于0.3mm。
6.1.2 安装密封轴定位面端面跳动不大于0.005mm。
6.1.3 安装辅助密封圈的轴(或轴套)的端部按图1 所示倒角,以便于安装。
图1 其中:C=1mm~3mm;D=15°~30°。 6.2 安装干气密封部位的壳体按下列要求 6.2.1 壳体与静密封“O”形橡胶圈接触部位倒角按图2 所示,以便于安装。
图2 其中:C=1mm~3mm;D=15°~30°。 6.2.2 壳体与“O”形橡胶圈接触部位表面粗糙度Ra 值不大于3.2μm。
6.3 干气密封安装前需检查主要密封元件有无影响密封性能的损伤,并及时更换或修复。 6.4 安装干气密封前必须将轴(或轴套)、壳体表面及所有进气孔清洗干净, 防止颗粒杂质进入密封部位。
6.5 安装时应按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或产品样本正确安装。 7 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7.1 标志与包装
7.1.1 干气密封产品集装后应在产品适当部位刻商标、产品型号、工程编号及旋向等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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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产品的包装要保证干气密封能够承受流通过程(包括装卸、运输、储存)中遇到的各种危害条件。
7.1.3 产品出厂时,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注明产品型号、名称、数量和检验人员的签章及日期、产品执行标准号以及生产许可证号。
7.1.4 包装木箱内应有必须的随机附件及装箱清单、发货清单等文件。
7.1.5 包装标志的收发货标志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箱号、生产商、发货单位和收货单位。
7.1.6 包装标志的储运指示标志应符合GB/T 191-2000 的规定。 7.2 运输与贮存
7.2.1 根据合同规定运输可采用任何方式。
7.2.2 产品验收后应在不低于-15℃和不高于40℃的通风、避光、干燥房间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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