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管理方案(讨论稿)
1.0 目的:
活跃社区文化活动,促进与业主间的和谐关系,同时加强游泳池的管理,确保游泳者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0 开放日期:
2.1 2010年7月 日至2010年10月30日。(预计4个月)
2.2 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16:00至21:00;周六、周日下午15:00至22:00。 3.0 收费标准和管理制度:
对周边游泳池的经营进行市场调查,露天经营的游泳池行情价在15元左右,现为便于游泳池月票与业主单次门票分开,建议费用按以下方式收取。
3.1 游泳池月票:月票(小孩:200元/月/30次,大人:240元/月/30次)。 3.2 业主单次门票:小孩8元/次,大人10元/次。
3.3 售票客服员工严格遵守公司财务的收费管理制度与要求。
3.4 售票的客服员工每天要与公司财务做好泳池收入款清点工作。如有发现贪污或挪用公款公司将按照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4.0 人员配备和工作规程 4.1 人员配备
4.1.1小区游泳池项目分管负责人:
4.1.2日常泳池人员及卫生管理负责部门:物业服务中心保洁部(岗位编排) 4.1.3救生员:2人(保安部安排人员培训,通过救生员资格证) 4.1.4泳池卫生管理员:1人(由 物业服务中心保洁部 负责岗位编排) 4.1.5负责售票、验票的客服人员:1人(由 物业服务中心客户服务部 负责) 4.1.6泳池设备管理部门:1人(由 物业服务中心工程维护部 负责) 4.2 工作规程
4.2.1目的:本规程指导游泳池管理工作程序,确保游泳池日常工作运行。 4.2.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社区中心游泳池的日常管理工作。 4.2.3 职责
物业经理负责泳池日常管理的巡查、督导工作。 4.2.3 工作内容和要求
4.2.3.1游泳池开发前的准备工作:
4.2.3.1.1 清理泳池池底沉淀物及水面飘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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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1.2 抽查水质、测量水的PH值并按要求处理好。 4.2.3.1.3 检查泳池的环境卫生。 4.2.3.1.4 准备好须用物品、救生物品。 4.2.3.1.5 检查设施、设备的运作情况。 4.2.3.2 开放中的工作。
4.2.3.2.1 由客户服务部统一售票,售票员须经常与救生员保持联系,控制好泳池人数。 4.2.3.2.2 验票、验证工作:每一个购票的泳客必须持有游泳健康证,严格控制带有各种病症者和酗酒者入场游泳。
4.2.3.2.3 验票员须提示客人游泳规则:先淋浴后下泳池,并提醒客人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
4.2.3.2.4 救生员须密切注意泳客的动向、动态,发现溺水或可疑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以最快速度进行抢救。
4.2.3.2.5 勤巡勤扫,保持泳池的环境清洁卫生。 4.2.3.3 游泳池关闭后的工作。 4.2.3.3.1清场
4.2.3.3.2 救生员负责泳池周边及更衣室的清查工作,检查是否有客人遗留物品及各开关制阀是否关好。
4.2.3.3.3 清洁泳池内外环境卫生,检测泳池水质情况,填写水质检查记录表。 4.2.3.3.4 根据实际情况及要求,对池水进行投药消毒,洁净,并做好药物投放记录。 4.2.3.3.5 检查泳池设备房的设备运作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开、关相关的制阀。 4.2.3.3.6关、锁好门窗,把钥匙交到指定地点。 5.0 游泳池管理规定
5.1 游泳者应自觉购票(实行一人一票),保管好自己的衣物和私人物品,服从泳池管理员的管理。
5.2 凡12岁以上的参泳人员须出示健康证。
5.3 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脚癣)、重症沙眼、急性内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游泳池游泳。
5.4严禁在游泳内吸烟、吐痰、大小便,严禁在泳池内洗涤物品或乱丢其他物品,严禁将宠物带入池内或泳池周边卫生场所,不得有污染游泳池水质的行为。
5.5 所有游泳者要注意安全,不得将玻璃器皿带入池内,严禁在池内或泳池周边打闹嬉戏、大声喧哗,严禁跳水,潜水,攀爬,不会游泳者或儿童严禁进入深水区游泳。
5.6 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每名儿童游泳须有能力的监护人陪护,否则不得进入游泳池游泳。
5.7 所有参泳者,必须着干净、深色 和不退色的泳衣、泳裤,不得裸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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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入池前必须做好准备活动,下水前用水撩脚、胸、背部,以免抽筋,下水前自觉进行全身沐浴,自觉脱鞋将脚经过消毒池后方可下池游泳。
5.9 爱护游泳池的设备设施及公物,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未经许可,严禁动用救生器材。 5.10禁止携带沐浴露、洗发水、香皂、食品、饮料进入游泳池,非游泳者禁止进入游泳池内。 5.11严禁在非开放游泳池时间及非正常渠道进入游泳池,否则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5.12如果游泳者违反泳池管理规定,或其他不属于我公司责任的行为发生溺水等伤害事故,由游泳者负全责。
6.0 泳池更衣室管理规定:
6.1 更衣室的使用分男更衣室和女更衣室,不得混用。
6.2 更衣室的使用时间和游泳池开放的时间一致,其他时间严禁使用。
6.3 参泳者游泳前须到更衣室更衣,将衣物叠好放好,贵重物品及衣物须自行保管如有丢失自行负责。
6.4 使用水笼头沐浴时请按规定操作,文明使用,用完关闭到位。
6.5 使用厕所时请自觉冲水,更衣室沐浴房严禁大小便,不准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务,严禁在更衣室内吸烟,保持厕所、更衣室的卫生清洁。 6.6 请自觉爱护更衣室的各种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6.7 更衣室及卫生间每天安排专人维护清洁,共同维护和保持更衣室的清洁卫生。 6.8 请节约用水、用电,不在更衣室清洗个人衣物。 7.0 泳池设备管理要求
7.1 泳池救生设备有:救生圈4个、救生杆2根、瞭望塔1个、应急矿灯手电2个、广播喇叭1个,急用药箱一个并配备足常用常规用药。
7.2 循环净化机器有4台,水循环净化机并配备相应的除污配套设施,如进口伸缩杆1套,水中吸水排污器一个,排水管一套,过滤袋等以上配备的设备。
7.3 卫生管理员及救生员要爱护维护,并进行专人专管,保证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由工程部主管负责监督管理工作。
7.4 每天使用的物品,要进行清查盘点,以免物品因保管不善而丢失。
7.5 如果因工作人员的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或损坏,须按公司要求进行赔偿。 7.6对每天使用的物品和设备,要进行检查并做好物品使用日志,做到日用日检查,做好物品的管理降低设备的损耗。 8.0 游泳须知:
8.1 入水前按规定清洗和消毒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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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专家建议游泳前先做些准备活动,剧烈运动后不宜游泳。 8.3 睡眠不足,身体过于疲劳,或情绪激动,身体不适者都不宜游泳。 8.4 酒后不宜游泳。 8.5 过饥、过饱不宜游泳。 8.6 浅水区严禁跳水。 8.7 少儿游泳必须有大人陪同。
8.8 游泳时间不宜过长,上岸后应及时擦干以防着凉。
8.9 游泳者须穿符合规格的泳衣泳裤,禁止穿内衣内裤进入泳池游泳。 8.10在游泳时发生身体不适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呼救或上岸停止游泳。 9.0 游泳池卫生管理标准
9.1 入游泳池者须穿合格游泳衣裤。
9.2 入池须持《健康证》,在进入游泳池之前须到更衣室沐浴过全身,并到泡脚消毒池进行蓡脚消毒。
9.3 严禁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脚癣)、重症沙眼、急性内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游泳池游泳。 9.4 严禁在游泳内吸烟、吐痰、大小便。
9.5 游泳池、更衣室的通道及卫生设施应保持清洁无异味并应定期消毒。
9.6 游泳池在开放时间内应每日定时补充新水5%~10%,保证池水水质有良好的卫生状况。 9.7 游泳池水质卫生标准值应控制如下: 9.7.1 池水温度22摄氏~26摄氏度; 9.7.2 PH值⒍8~⒏5;
9.7.3 浑浊度≤5度;尿素≤3.5mg∕L; 9.7.4游离性余氯0.3~0.5mg/L;
9.7.5细菌总数≤1000个/L;大肠菌数≤18个/L。 9.8 游泳池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10. 游泳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作好游泳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应急处理,确保一旦发生群体性游泳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游泳场所危害健康事故,减轻游泳场所危害健康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0.1预案实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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