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投标人注册及安全锁
办理通知
一、 供应商注册申请
1、注册指南
1、供应商通过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网站(http://218.77.183.217:7001)上的“供应商注册”通道进行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证照扫描件(上传的扫描件要求扫描格式为jpg,尺寸为A4,请为扫描件加上真实有效的文件名,如可取名为: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等,推荐使用IE浏览器。并按系统提示进行操作);
2、供应商按第2点要求准备好材料,并递交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3号窗口进行审核;
3、供应商按第3点要求准备好材料,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0号窗口申请安全锁(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
4、审核通过的会员单位用获配的安全锁登陆电子化系统,按提示与会员账号进行绑定,完成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见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里的《电子化操作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5、原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单位安全锁的供应商,可携带单位安全锁、《数字证书一证多用授权书》(加盖公章)及企业基本开户信息,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60号窗口申请绑定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实现一证多用。
2、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现场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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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税或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除上述必须提供的基本资料外,在网站注册时填写的有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行业资质证书等资质资料需一并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系统信息录入完成后,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诚信廉政承诺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所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要加盖企业公章并胶装成册)到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办理登记手续。 3、办理安全锁现场提交的资料 1、单位安全锁新增业务:
(1)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联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电子印章印模信息采集表(单位公章) (8)企业基本户开户信息 2、个人安全锁新增业务:
(1)数字证书申请表(一式两联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电子印章印模信息采集表(法人章或法人手签章) 二、供应商注册信息变更
为不影响供应商投标工作,凡注册时已登记的证件,如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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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有效期或变更内容的,须及时提交新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到现场办理变更。如涉及公司更名,还需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通知书,变更信息管理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提供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注意事项
1、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的供应商,因系统要求进行认证、加密、签章功能,必须办理安全锁(含数字证书与电子印章)。
详细说明:
1. 每个供应商最少需申办一把安全锁。
2. 安全锁中的所有电子印章与实物印章或签名具有同样的法律效用,基于安全锁操作的一切活动及后果均由会员承担,宜像实物印章那样进行单独保管。
3.安全锁收费说明
(1)、存储介质费:70元/个
(2)、单位数字证书服务费:220元/年 (3)、电子印章费:150元/年 /个 四、责任声明
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前,应仔细阅读本申明,一旦注册成功即视为了解和接受本责任声明的内容。
1、供应商使用安全锁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安全锁是供应商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变更、续期、补办安全锁等原因,影响了投标活动,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3、供应商对办理注册提交资料以及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上所传递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安全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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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注册及安全锁办理咨询电话:0898-65203127/65355095;
2、办公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号窗口。
3、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咨询电话:0898-6532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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