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内原有线缆的绑扎剪开后再次绑扎,如有违反,每发现一处扣3分。
9.4.4 工程测试资料必须齐全、如实,如验收测试数据与工程测试数据出
现不合理差异,施工单位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的,该单项工程扣10分。
9.5 施工单位人员素质、配合扣分
9.5.1 施工单位单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在不知会建设单位的情况下,擅自离
开惠州辖区超过2天,每次扣1分。
9.5.2 施工单位在工程通过初步验收前,擅自更换施工负责人、主要技术
人员,每更换一人扣3分。
9.5.3 对于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工程月度例会、工程协调会等,各单位人
员必须按时到场,每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3分。 9.5.4 对于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工程月度例会、工程协调会等,施工单位
原则上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出席,如需更换出席人员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中心,否则视为缺席会议,每次扣3分。 9.6 验收过程扣分
9.6.1 验收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交工文件的出版及核
查工作,保证所提交的教工文件及时准确。施工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或分公司)出版交工资料书面要求后4个工作日内必须出版交工资料,如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按时出版提交的,每次扣1分,如在对交工文件审核过程中,自验时发现的问题每处扣0.5分,正式验收时发现的问题每处扣1分,同类问题不累计扣分。若同类问题出现次数过多的,超过10次以上,每类问题扣2分。 9.6.2 验收申报前施工单位必须在监理单位的监督下,根据施工单位提交
的竣工资料进行工程自验,对自验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必须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具体期限可否按验收站点数量确定,10个站点以下的2个工作日,10-20个站点的3个工作日)。对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工作的,单个站,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同类问题不累计扣分),单个站扣分上限为5分。
9.6.3 工程自验合格后,递交《验收申请报告》,同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
收申请。若施工单位提交验收的站有被监理单位否定的,不同意进行验收的,每发现一个站扣1分。
9.6.4 验收中施工单位参加验收时应提供正式的竣工资料、测试仪表(测
试仪表必须是工程测试阶段所使用的仪表)、车辆等。如准备的工具、车辆不符合规定要求,则每处扣1分。 9.6.5 验收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
9.6.5.1
施工单位应选派懂技术、素质高的人员参加工程验收。如
发现所派人员对现场不了解或技术不过关的,每次扣1分。 9.6.5.2
各单位人员要听从验收组长的指挥、严格遵守验收时间计
划。在验收期间每迟到一次扣2分。
9.6.6 遗留问题由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按验收总结会要求的时限内完
成整改(10个站点以下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10-20个站点的3个工作日,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确认),并会同相关验收小组成员签证《遗留问题处理单》后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未完成遗留问题整改及确认工作的,每个站扣2分。
10 本考核管理办法解释权、修改权归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中心所有。
附件:
建设单位XXXX管线工程施工考核基本得分表
施工单位: 分公司技术部: 设计周期: 考核项目 报建速度 ①施工进度施工速度 能否根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报验收准备工作是否及时 施工现场管理水平 ②施工质量施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规范要求 验收通过情况 ③人员素质(0.0~2.0) 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 人员服务意识 人员的纪律性、效率等 考核内容 监理单位:
工程管理中心
分公司技术部 考核日期:
监理单位 总分 (0.0~4.0) 建、施工力量 (0.0~4.0) 施工现场恢复情况 小计(①+②+③) 本单项基本分(小计+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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