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内控制度体系 项目组施工质量检验、试验计划管理办法
程都是符合质量要求的,并且产品和服务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监理单位和业主将在工程实施期间随时抽查承包商检验试验记录。
8.3.3 承包商应提交的检验试验记录包括为符合工程有关质量要求,要产生、提交或交接的记录。
8.3.4 质量检验和试验记录上必须有承包商指派和授权的质量控制经理或监督员的适当签名和日期,以表明他已经审核了提交的文件并确认它完整正确并符合图纸和规定,否则应视为不完整检验和试验。 8.4 检验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8.4.1 承包商应提交的报告详述每次试验结果和叙述每一检验成果。要在每个程序和试验完成后或按特定检验试验计划所规定的要求,及时提交每次试验和检验程序的单独报告。
8.4.2 检验和试验报告至少应包括 a) b) c) d) e) f) g) h) i)
编制日期; 检验或试验的日期; 项目名称和编号; 试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检验员/试验员的姓名和签字/图章; 商品的测试和检查的标识及应用规范; 检验或试验的类型; 有关要求的检测结果;
对于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规范的测试和检查结果应采取的措施。
8.5 检验和试验的事先通知
承包商需要见证的活动、检验或试验的地点,应按下列各条事先通知业主及监理:
a) 停检点和见证点都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并且检查前的准备已事先就绪; b) 在承包商的现场施工工程区进行的检验与试验,至少提前一个全工作日
(24小时)通知;
c) 场外设施或工作区的检验或试验,应至少提前10天书面通知业主及监理。 8.6 测量和试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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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应提供和维护完成要求的检验和试验所需的所有测量和试验设备、实验室设备和仪表。测量和试验设备应按要求校验,并在有效校验期内使用。承包商的测量和试验设备以及文件应向监理单位和业主开放,以便进行精确度和状况的确认。
8.7 不合格品的处置
8.7.1 当发现是承包商所做的工程有不合格的部分,承包商应系统地用文件形式记录下来并通知业主及监理。
8.7.2 当发现缺陷或不合格的情况下,承包商应该:
a) 将不合格情况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并提出改正措施。监理单位和业主
代表在改正措施上签字;
b) 对不合格项进行更换、修理或校正,并随即检验和试验受影响的工程,
以及工程的任何可能有疑问的类似部分;
c) 承包商应负责使所有不合格的工程能够完全符合设计技术文件、规范、
标准的要求,对不合格的部分和纠正措施应适当而系统地用文件记录。
9 附则
9.1 本办法由审计监察部负责组织解释。
9.2 本办法若有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者,以设计和规范为准。
【正文结束】
附件1 ***项目ITP格式模板 附件2 土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点 附件3 工艺管道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4 给排水管道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5 管道防腐绝热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6 塔类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7 容器类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8 冷换器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9 反应器类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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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0 空气冷却器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1 球罐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2 大型储罐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3 工业炉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4 泵类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5 压缩机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6 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7 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控制点 附件18 工业炉筑炉工程质量控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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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项目ITP格式模板
质量检查方法 验收标准 记录表格 控制监 业 监 其等级 督 它 理 主 站 参加验收主体(画*) 序号 质量控制点 主要检查内容 第 10 页 共 29 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