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现代金融业转型发展行动计
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许政[2017]57号 【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1.20 【实施日期】2017.11.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现代金融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许政[2017]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许昌市现代金融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2017-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11月20日
许昌市现代金融业转型发展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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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业在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做大做强金融产业,既是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经济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我市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为扎实推进金融业转型发展,使金融业成为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并以此推动全市经济优化结构、提高质量、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型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升全市金融产业发展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主线,建立多元化金融组织体系、多层次金融市场体系、多方位政策支持体系,推动金融机构改革创新,做大规模,壮大自身实力,提高金融业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使金融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增强,为建设实力许昌、活力许昌、魅力许昌,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金融支撑保障。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金融业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金融业增加值。金融业在全市国民经济、第三产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断提高,金融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年均增长12%,占GDP和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1%和8.5%左右。
--社会融资规模。社会融资规模累计超过1200亿元。全市各项存款余额达到2700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到2200亿元,存、贷款年均增速分别达到9.5%、9.3%,累计新增贷款800亿元;直接融资累计实现400亿元以上。
--金融市场主体培育。筹建1家民营银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15家,其中,银行机构 2 / 3
3家,保险机构10家,证券机构2家;在80%的乡镇设立村镇银行分支机构。设立3-5
家基金公司,设立3-5支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基金,规模达到200亿元以上。
--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在我市商务中心区设立金融中心(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分中心),设立综合性政府控股金融服务平台,资产规模达到300亿元;筹备成立森源集团金融租赁公司、众品金融财务公司。政府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金均达到2亿元以上。 --金融生态环境。全市金融信用体系进一步完善,诚信水平明显提高,金融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金融资产质量不断提高,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保持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持许昌农商行进一步做大做强,2018年完成对许都农商行的合并,到2020年实现对辖内农商行的控股,力争资产规模达到300亿元,支持其制定科学的跨地域发展规划,立足许昌、依托全省、走向全国,并适时筹备上市。支持各县(市)农商行扎根县域,围绕当地特色产业,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突出支持重点,打造县域金融品牌。加大力度,支持森源集团金融租赁公司、众品财务公司早日组建成功。稳步有序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着力推动小额贷款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创新经营模式,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专业化、规范化、特色化发展,提升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水平。2020年,力争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规模达到50亿元。引导村镇银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优化股权结构,强化股东教育,规范股东履职,全面推进特色发展,并积极下沉机构网点,到2020年,力争实现县域重点乡镇网点全覆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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