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S 精编操作规程 | OPERATING PROCEDURES 6、倾斜、急斜工作面的木垛下方必须有架设好护柱,架设前应在垛位的上方设置挡卡。
第30条 密集支柱和丛柱的规格、数量、排柱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两段密集支柱之间留有宽度不小于0.5米的安全出口,出口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第31条 抬棚的架设必须有符合作业规程规定,并保证与基本支架接实,架设时超前于放顶的距离不得小于作业规程规定。
第32条戗柱的位置、数量和架设方式符合作业规程的要求。
六、收尾工作
第33条 将剩余的顶梁,背顶材料,失效和损坏的柱、梁等各种工具分别运送到指定地点。 第34条 按规定进行交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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