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发?2011?93号
关于2011年度京南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
考核评估结果的通报
各村(社区)委会,镇直各单位:
2011年,我镇各村(社区)委会,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中共广西省委、广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精神,认真履行计划生育综治职责,各负其责,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一定成绩。根据《京南镇2011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实施方案》,镇组织对各村(社区)委会和各单位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京南镇中心小学、国土所、京南派出所、京南初级中学、京南卫生院、古参村、大岸村、合水村、长发社区等九个单位,2011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职责落实,成绩显著,授予“京南镇2011年度镇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各发给奖金1000元。
二、城垌小学学校计划生育管理不落实,出现违纪超生行为,2011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不达标,给予“黄牌警告”。
三、长发卫生院、长发派出所等2个单位,2011年度履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职责不够落实,给予 “提醒注意”。
四、城垌村、寺垌村、平田村三个单位,2011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不够落实,给予通报批评。
五、其它村和单位,2011年度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达标。
希望受表彰的村委和单位发扬成绩,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受批评的村委和单位要正视存在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迎头赶上;各村(社区)委会和各单位都要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落实人口计生综治工作,为我镇人口计生工作上新台阶作出不懈的努力。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