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台湾经验推进福建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建议

2026/1/20 0:12:16

借鉴台湾经验推进福建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建议

林长光1 邱章泉 2江宵兵3

1.昌建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 2.福建省农业厅畜牧兽医综合处

3.福建省畜牧总站

病死畜禽的处理,已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目前病死畜禽的处理大多处于无序状态,有的被收购后批发或加工从而流入市场销售,有的因处理困难干脆随意丢弃,有的进行不彻底的焚烧或深埋,给畜禽食品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造成极大的隐患,业内人士都在探索解除隐患的办法。福建省畜牧兽医学会组织有关人员赴台湾实地考察了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做法,并邀请台湾养猪协会秘书长等一行来福州,与省畜牧兽医学会、福州市贸发局、福州市畜牧兽医局、规模养猪场等业内人士专门就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运行模式开展了交流、讨论和答疑。经过进一步讨论认为,台湾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1 台湾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的做法

台湾全省生猪存栏约650万头,年出栏950万头左右。早期台湾病死猪处理也比较无序和混乱,经过近l0年时间,不断探索病死猪处理模式,总结并推广的化制处理模式在台湾从无到有,目前已基本形成比较成熟的运行机制。病死猪化制处理模式运行的主要要素是:政府监管,财政扶持,企业运作,协会协调,保险保障。

病死猪的化制处理实际上包括养殖户养殖数量的登记和生产动态管理、生猪保险、病死猪的运输、保险的理赔确认、化制厂的设立、病死猪化制处理等环节,是一项系统工程。化制厂不仅作为病死猪处理的法定机构,同时也是屠宰厂废弃物,患猪、牛、羊、禽及水产品废弃物,疫情暴发时的病死畜禽及政府查获的非法畜禽产品等集中处理的场所,是一项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的很好模式。主管部门(台湾地区农委会)根据养猪场分布情况及区域管辖权等合理规划化制厂的布局,目前全台共设有6家化制厂。化制厂由企业或自然人投资,政府扶持,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必须按照法规要求执行病死猪清洁化制任务。化制厂通过对病死猪的处理生产油脂(猪油)和肉骨粉,获得部分利润,病死猪经过化制大约可获得30%的肉骨粉和0.05%~0.08%的油脂。当然更重要的生存条件是政府的补助。台湾政府扶持设立化制厂的做法是根据化制厂设计生产规模,编制投资预算,政府按投资总额一次性补贴60%以上的建设资金,业主出资一部分,同时,政府负责协助业主取得土地使用权。化制厂建成后原则上由业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当经济环境不好,肉骨粉和油脂价格很低或发生重大疫情时,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化制厂适当补助。

生猪的保险是实现病死猪集中化制处理的核心,只有当保险对病死猪的赔偿额超出其违法上市销售所得时,该模式方可生存。整个病死猪的处理流程与保险的签定、确认、理赔是紧密配合的。台湾绝大部分养猪场的所有在养的猪均要求参加保险,目前保险率己达90%以上。每头猪保险费32.4元新台币(约7.5元人民币),其中政府给予补助70%,

农户仅负担30%。养猪场的养殖头数由乡镇农会负责办理核保清点,收取保费,上交保险公司,农会同时负责代为办理理赔事项。结合保险需要,规模化的猪场所有存栏猪数变化均需适时登录政府设置的用于动态监控计算机网络数据平台,防疫部门在每个化制厂派驻一名工作人员开展防疫监督工作并承担保险的鉴定和理赔确认。政府也利用网络监控系统来实现保险的准确理赔和对病死猪流向的有效监控。根据运输路线和运输病死猪数量等情况,由政府出资购买病死猪专用运输车,作为收集病死猪之用,每台车辆装备有自动升降装卸病死猪的设备、吊秤、车辆消毒设施等,每台车约需30万元人民币。该运输车辆交由该地区养猪协会经营管理,车辆的所有权同时属于协会。车辆的运行和维护费用来自3个部分,第一为政府补贴,每台车每年费用约12万元人民币,第二是与化制厂签约的养殖户每存栏1 000头猪上交250元人民币,第三部分为化制厂按照每千克0.3元人民币的标准补贴油费。

养猪场出现病死猪时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做好理赔所需记号后将病死猪放置猪场外的固定地点即可。为方便病死猪的装运,同时避免造成二次污染,政府出资给每个养殖场一个圆筒供其放置病死猪,该圆筒与集运车的自运装卸设备配套,实行自动装运。为防止司机在运输过程中将病死猪丢弃或贩卖,每辆车均安装了卫星定位系统,该GPS系统由环保部门出资安装,防疫部门会根据猪场分布和化制厂的位置优化车辆行车路线,所有车辆每天均按事先设计好的固定线路收集病死猪,什么时间到达什么猪场基本十分准确,犹如公共汽车的运行模式,到站时间应比公交准确。对于那些比较偏远或比较分散的地区,为避免因运输路

途太远或运输数量不足造成成本增加,政府出资建设专用冰库,养殖户将病死猪送到冰库保存,一周或更长时间集中运送一次,每座冰库投资约60~70万元人民币,交由协会管理。

养殖户的病死猪正常情况下是无偿地交给化制厂处理,但有时货源不足时,或与相邻化制厂问的竞争,也会花少量的钱给养殖户购买。

病死猪化制处理成功运行,需要政府部门强有力的介入和配套法律法规的保障,台湾地区有《畜牧法》、《废弃物清洁法》、《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养殖户病死猪必须依法按照委托化制或自行掩埋(焚烧)处理。委托化制的养殖户应与化制厂签定《委托清除集运合同》,自行掩埋或焚烧处理的应向防疫部门申请审批,否则养殖场所有证件不予办理。如果病死猪不依法处理,对外销售,最严重的处罚是判处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追缴个人名下所有财产。为保证病死猪处理的运行效果,杜绝病死猪上市,同时政府成立稽查机构,监督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政府每年编列专项预算,用于养殖户的宣传教育,促使养殖户从思想上认识病死猪对养猪业和群众身心健康的不利影响,教育养殖户积极主动参与保险,积极主动将病死猪交给化制厂化制处理。该项工作同样由各级养猪协会承担。化制厂的投资概算,按照每12 h平均处理50 t病死猪(最大日处理量为100~150 t)规模的化制厂,不含土地等费用,仅设备投入就约需2 500万元人民币。

2 福建省病死畜禽处理现状


借鉴台湾经验推进福建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建议.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借鉴台湾经验推进福建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政策建议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