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代表各1名;来自图书馆行业、文化艺术界、地方历史 界专家和大众服务、专业服务对象代表等各1名;以及广州图书馆馆 长、党委书记、副馆长、馆员代表、职工代表各1名,共计15名。所 推选的理事能充分体现各利益相关方共同治理的原则,确保了各方利 益得到实现。在此基础上,搭建完善广州图书馆理事会的组织架构, 经市文广新局任命陈春盛副局长为理事长,推选提名广州图书馆方家 忠馆长为副理事长。
四、拟定《广州图书馆章程》,确保各方权利得到规范 章程是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制度载体,是理事会和管理层的 运行规则。在市编委和局领导的关心和指导下,我馆坚持四个原则完 成章程的拟定工作:一是紧密结合广州图书馆的业务特点和实际,坚持 强化图书馆事业的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属性。二是理顺举办单位与 广州图书馆、理事会与管理层、理事会与党组织、理事会与职代会的 关系,落实图书馆自主权,确保各方权利得到规范。三是充分借鉴深 圳图书馆等试点经验、参考相关试点单位章程的制定。四是加强与市 编办、市文广新局相关职能处室、理事就章程的内容进行沟通。经过 三个月反复修改,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上报局审核,后报市编办核准, 完成《广州图书馆章程》制定。
《广州图书馆章程》共计十章六十二条。内容规定了广州图书馆 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明确了理事会的构成、权利、义务和会议制度, 理事的产生方式和任期,界定了理事会与管理层关系和管理制度等相 关原则,目标着眼于对涉及我馆重大专业事项、对涉及馆员切身利益 的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讨
论或审议,探索一种政府、广州图书馆、 读者等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治理、创新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的 新模式。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理事会组织架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理事的代表性有待进一步扩大。因筹备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没能更广泛地吸收社会各界代表为理事,特别是教育、经济、企业界 的代表。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监事会、监事的设置。 考虑到我馆服务事项涉及广泛的公众利益,可设置1-2名监事,负责 对本单位的财务以及理事、管理层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同 时我馆作为专业性比较强的事业单位,建议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负 责为理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建议。
1监管机制等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要确保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运作,并提高治理效率,必 须做到规范的治理结构、有效的治理机制、相应的治理规则三者的有 机结合,缺一不可。需要科学建立和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方能确保法 人治理结构的相关措施能落实到位。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决策失误追究 制度、绩效评价制度和审计制度等配套制度,拓展社会公众参与图书
馆事业和广州图书馆的管理、运作和监督的渠道,着力构建内外结合 的监督机制。
3^建议
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政府 下放对文化事业单位具体管理权限,减少对文化事业单位具体事务的 干预,
明确文化事业单位独立法人地位,使事业单位自主管理微观运 营事务;也需要强化对文化事业单位的法观管理,加强绩效管理和目标 考核,不断提高文化事业单位服务质量和效率,确保实现文化事业单 位的公益目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尽快推进法人治 理结构试点工作,迫切希望各级党委、政府抓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 策法规,创新体制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在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 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分配制度等方面真正给事业单位松绑放权,真 正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构建起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 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规范合理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 社会公益事业和文化事业单位自身的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 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广州图书馆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馆行为,确保公益目标的实现,根据《事业单 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 规定,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是理事会、管理层的运行规则,对理事会 及本馆全体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本馆名称:广州图书馆。
第三条本馆住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42号。 第四条本馆经费来源:财政核拨。 第五条本馆开办资金:人民币17661万元。 第六条本馆的
举办单位: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第七条本馆的登记管理机关: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本馆自 觉接受广州市事业单位管理局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馆的宗旨:一切为了读者。
第九条本馆的业务范围:负责地方文献的收集、整理、储存和 研究工作;收集、整理各种载体类型的文献信息资源,提供文献借阅、 阅读辅导、信息咨询等公益服务;组织开展各类读书讲座、图书展览 等活动;开展图书馆管理与服务的理论研究,指导各区、县级市图书 馆的建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举办单位的权利:
(一)提出本馆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二)组建本馆第一届理事会; (三)向本馆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 (四)任免本馆的理事长; (五)任免本馆的管理层人员; (六)批准理事会工作报告; (七)监督本馆运行;
(八)审核章程草案及章程修改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