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事业 十二五规划

2026/1/27 17:16:08

等的市场开发工作。进一步探索和推动体育赛事电视转播权市场开发工作。加强对运动员、运动队从事商业活动的引导和规范管理,切实维护运动员合法权益和运动队管理秩序。加强对体育无形资产的法律保护。

(三十九)加快实施体育产品品牌战略。加强对体育企业品牌建设的指导,有效推动体育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建设。引导体育用品生产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打造体育用品世界品牌。鼓励体育用品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合作,实现服务品牌与用品品牌的良性互动发展。积极探索体育赛事运作的新模式,大力培育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赛事品牌。鼓励知名体育健身企业通过连锁、加盟、收购、兼并等多种途径做大做强。大力推动对外体育服务贸易,树立我国体育服务贸易品牌。

(四十)做好体育彩票工作。贯彻《彩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体育彩票发行制度和市场管理制度,健全发行销售监督机制。丰富体育特色彩票品种,加强发行渠道建设,提高管理、服务和营销水平,稳步扩大市场。强化发行销售风险防控体系,确保体育彩票安全、健康、持续发展。加强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和公益宣传,提高使用效益,提升体育彩票的公益形象。

六、推动体育管理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体

(四十一)加强宏观管理,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治体的意识和能力。体育行政部门切实转变职能,把工作重心放在制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公共服务、维护行业秩序上来。促进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化依法治体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体育实际问题的能力。完善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机制,加大决策环节的制度化建设,推进体育政务公开,促进行政决策与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四十二)加强和改进体育制度建设。科学论证,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反兴奋剂条例》的修订工作。突出重点,着力解决依法治体的关键问题,抓紧制定促进公共体育服务、引导规范职业体育发展、推动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规范体育市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强全国单项体育协会管理制度建设,提高行业自律、依法治理水平。坚持立、改、废并重,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程序,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四十三)提高体育行政执法水平。推动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的情况,及时梳理行政执法依据,界定执法权限,明确执法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细化执法流程,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探索综合执法,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组织开展体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的监督检查,依法惩治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十四)依法化解体育领域的矛盾和纠纷。建立健全体育纠纷内部处理机制,规范纠纷处理程序。积极推动建立体育仲裁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矛盾和纠纷中的作用,健全行政复议机构。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动、配合司法解决体育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建立多元化的体育纠纷处理和权利救济体系。

(四十五)深入开展体育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部署,实施体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着重针对重点群体,在体育系统形成尊重法治、厉行法治的良好氛围。创新方式方法,在继续发挥传统法制宣传

教育阵地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网络等新兴媒体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不断增强体育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渗透力。组织和鼓励体育法学研究与交流,扩大研究队伍,繁荣学术研究,提高研究质量,推动研究成果向体育法治实践转化。

七、加大科教兴体力度,坚持人才优先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四十六)继续深化体育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机制,提升体育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强政策引导、工作推动和制度保障,以体育运动实践需求为导向,以体育科研院所和重点实验室为科研骨干,调动全社会科技力量,建立体育科技资源布局合理、配置优化,适应我国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体育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提升体育科技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进一步探索体育科技示范园的建园模式,发挥科技示范园产学研一体化的科技服务平台功能,促进自主创新,推进体育科技成果的产业化。

(四十七)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训、科、医一体化的科技服务保障体系。继续加强国家队训练基地科研条件建设,优化科技服务功能,促进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单位与重点实验室、省市科教单位及重点实验室与运动训练基地的协同运行,建立覆盖国家队运动训练的科技保障平台;加强运动创伤防治与康复、医务监督和运动营养工作。

(四十八)加强对体育科技重点领域的研究。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体育科技工作指导方针,坚持体育科技重点研究领域与优先发展为主体,重视前沿研究,扶持基础研究,加强体育科技基础条件建设,做好全民健身的科学研究和国家队的科技支撑。在竞技体育方面,加强奥运会科技支持和保障,加强对科学选材、基础训练的研究,着力解决重点运动项目关键技术难题;在全民健身方面,着力开展全民健身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在体育产业方面,着力推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成果转化。 (四十九)加强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坚持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体育改革与发展实践紧密结合,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形成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我国体育发展和重大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加强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水平的理论骨干和学术带头人,加强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学风建设,严格学术规范,加强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的国际交流,进一步繁荣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五十)促进体育专业教育发展。促进体制机制的转换,加强体育系统运动员基础教育阶段条件的改善,切实提高运动员文化素质,推进体育高等教育和体育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培养体育事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不断改革和完善教练员岗位培训制度,提高教练员素质和科学训练水平。充分发挥高等体育院校的优势,促进北京体育大学和五所共建院校教学、训练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高,为国家体育事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持。

(五十一)深入实施人才强体战略。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人才发展指导方针, 建立完善体育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加大体育党政人才队伍、全民健身服务和管理人才队伍、竞技体育人才队伍、体育经济人才队伍、体育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体育外事人才队伍等体育重点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抓住领导班子后备干部、优秀社会体育指导人才、群众体育组织管理人才、精英体育教练员人才、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中青年体育专业技术人才等重点体育人才群体,实施“体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建立有利于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完善有利于各类人才成长的激励政策,促进形成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

的体育人才队伍。

八、加强体育文化建设、新闻宣传与对外交往工作

(五十二)全面推进体育文化建设。努力挖掘和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引领积极健康的社会价值观和大众人生观,建立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升生活质量过程中的作用。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中华体育精神,积极倡导奥林匹克精神,全面推进体育文化建设。重视中华民族传统体育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保护和利用,努力扩大中华体育文化的影响力。加强运动项目文化建设,推动有中国特色的体育项目走向世界。加强体育文物征集、保护和中国体育博物馆建设工作。做好将优秀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工作。

(五十三)加大体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进一步加强提升体育社会形象的宣传与推广,完善体育宣传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加强全民健身、竞技体育、体育产业以及重要法规、政策和条例的宣传,为体育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重视和加强体育宣传队伍和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加大对全国体育系统体育宣传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借助中国体育新闻工作者协会的作用,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有效发挥体育媒体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体育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国际体育记者组织的合作与交流。推动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媒体的转制和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的建设,掌握体育宣传主动权。 (五十四)扩大对外体育交流与合作。体育外事工作应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大局和建设体育强国的需要。科学谋划和继续扩大国际体育交流与合作。深化与亚洲各国尤其是周边国家的体育交流与合作,务实推进与欧美发达国家的互利合作,巩固和发展与非洲和拉美国家的友好关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体育援助。继续巩固和加强与国际奥委会、亚奥理事会、国际单项体育组织等国际体育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参与国际体育事务,增强我国在国际体育组织中的影响力和话语权,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宽领域的体育对外交往新格局。

(五十五)加强与香港、澳门体育交流与合作。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有关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内地与港澳体育交流与合作,支持港澳体育事业发展,增强港澳同胞的国家认同感,维护港澳社会的繁荣稳定。邀请港澳参加和观摩全运会、全国城运会和全国体育大会等全国综合性运动会。支持港澳申请和举办国际综合性体育赛事。推动与两地在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五十六)继续推进两岸体育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央对台工作的总体部署,积极开展两岸体育交流与合作。继续办好两岸体育交流座谈会,增进两岸体育界的互信和共识。强化两岸奥委会之间、两岸单项体育协会之间、两岸基层体育组织之间的对口交流机制,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活动。坚持在“奥运模式”框架内,妥善处理国际体育活动中的涉台问题,维护国家核心利益,为祖国和平统一大业服务。

九、加强领导,开拓创新,重视保障,促进落实

(五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强化与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商互动机制,促进各级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的要求,把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资金以及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

展规划,把体育事业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体育事业各项投入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认真研究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内容和范围,明确政府及体育主管部门的责任,扩大公共体育服务的覆盖面,提升公共体育服务质量,推进城乡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土地、能源等方面的政策。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各行业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推动建立健全体育工作领导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体育事业发展。

(五十八)创新体育体制,增强体育发展的生机与活力。在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的基础上,促进建立和完善政府统筹、社会协同、市场支持和群众广泛参与的体育发展格局。进一步发挥各级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健全单项协会的自律机制,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加强对体育社会团体的指导,理顺体育行政部门与社会团体的关系,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积极稳妥地推进体育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鼓励社会组织参与体育社会管理和服务,实现公共体育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市场化。

(五十九)促进区域体育协调发展,加强体育援助工作。加大对西部地区、农村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体育事业的支持力度,推动东部、中部、西部地区的协调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在政策、资金、人才、项目等方面对以上地区予以支持。推动建立促进区域体育协调发展的援助机制。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支持促进西藏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支持促进新疆体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相应的实施方案,支持、促进西藏、新疆体育事业的发展,努力推动以上地区公共体育服务水平逐步提高,体育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改善,进一步缩小与全国体育发展平均水平的差距。

(六十)做好体育统计和体育标准化工作。进一步完善体育事业统计制度,构建精简高效、运转协调、动态开放的体育事业统计体系。加强体育产业统计,初步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体育统计成果的开发利用,推动体育统计信息化建设。加强体育标准化工作,初步构建服务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的标准体系、制度体系、体育标准化制度组织体系。抓紧制定体育发展急需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六十一)推进体育信息化建设。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对体育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整合体育信息资源,拓宽采集渠道,加强信息服务,推进体育信息化建设。搭建体育资源网络信息平台,实现体育信息资源共享,推进体育行政管理和体育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加强体育赛事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和体育场馆信息化建设。

(六十二)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实施各自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地方政府及各级体育部门要健全规划实施的监管机制,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本地区、本领域体育事业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监督,确保落实,保障和推进体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

名词解释:

1.全民健身路径工程:指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在社区、村、公园、绿地等地建设由室外健身器材组成、占地不多、经济实用、可免费使用的体育健身设施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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