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制度编号:GZ/AQ 001-2013
施行日期:2013-10-9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海外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0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海外项目的HSE管理,提高项目HSE管理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制度,结合公司海外项目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项目各级领导、组织以及所有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面达到100%。
第三条 海外项目的各级管理机构和分包商应根据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按照“一职一责”和“一岗一责”的原则,分别制定出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 海外项目的各级领导干部承包重点要害部位时,还应履行承包部位相应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 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编制包括所属分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报公司备案。
- 1 -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项目部总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HSE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项目业主合同的HSE要求和项目所在国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国家、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二)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对HSE管理体系在项目的有效运行负责,定期召开HSE管理委员会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检查和考核落实情况;
(四)负责审核批准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分包商编制各岗位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HSE教育和培训,合理配置资源,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励基金,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六)组织制定本项目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就重大健康、安全和环境问题与业主、公司及相关方沟通;
(七)在发生伤亡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阻止事故扩大,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 2 -
第七条 项目部分管安全的副职对本项目的HSE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协助项目部总经理管理项目的HSE管理工作,负责HSE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定期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建立项目部各部门和分包商的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奖惩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
(三)领导项目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四)监督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组织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审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按要求督促实施;
(六)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或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监督分包商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七)定期向项目总经理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向安委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 安全总监对本项目的HSE工作负有监督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监督项目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方
- 3 -
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定;
(二)对同级副职、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与督查;
(三)指导、协调项目HSE部进行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四)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的实施,督促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及重大事故的处理;
(五)监督本单位HSE管理体系的审核及评审工作; (六)定期向行政正职提交安全生产责任制述职报告,汇报安全监督工作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监督工作。
第九条 项目部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副职, 协助项目部总经理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HSE管理体系要素分配,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分管工作中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二)组织开展分管部门(单位)的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和检查,组织分管部门、单位整改重大事故隐患;
(三)参与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危险源识别及变更评价,审核分管部门(单位)的应急预案,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四)发生重大事故应及时到场参与调查处理,服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总指挥的指令,调动主管范围内的应急设施及物资;
- 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