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危急值”项目及报告范围
(一)中枢神经系统:
1.严重的颅内血肿、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的急性期; 2.硬膜下/外血肿急性期; 3.脑疝、急性脑积水;
4.颅脑CT或MRI扫描诊断为颅内急性大面积脑梗死(范围达到一个脑叶或全脑干范围或以上); 5.脑出血或脑梗死复查CT或MRI,出血或梗死程度加重,与近期片对比超过15%以上; (二)脊柱、脊髓疾病:
X线检查诊断为脊柱骨折,脊柱长轴成角畸形、椎体粉碎性骨折压迫硬膜囊。 (三)呼吸系统:
1.气管、支气管异物; 2.液气胸,尤其是张力性气胸; 3.肺栓塞、肺梗死。 (四)循环系统:
1.心包填塞、纵隔摆动; 2.急性主动脉夹层动脉瘤。 (五)消化系统:
1.食道异物; 2.消化道穿孔、急性肠梗阻; 3.急性胆道梗阻; 4.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六)颌面部五官急症:
1.眼眶内异物; 2.眼眶及内容物破裂、骨折; 3.颌面部、颅底骨折。 (七)四肢、骨关节急性外伤
(八)全身各系统手术后病情变化影像检查
.肝胰脾肾等腹腔脏器出血。 5
危急值接收及追踪处置登记表
患者信息 日时床期 间 姓名 号 别 龄 号 第 页
报告者信息 接收住院危急值内容 接获危急值处理 医生对危急值处置追踪 处理性年科室 姓名 者 报告医生 时间 处理方案 结果 签名
1.有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包括重要的检查(验)结果等报告的范围(项目表)。
2.接获非书面危急值报告者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检查(验)结果和报告者的信息,复述确认无误后及时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
3.医生接获临床危急值后及时追踪与处置。(处置后应在记录本上根据规定做好记录,处理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病程记录)
4.相关人员知晓上述制度与流程以及本部门“危急值”项目及内容,并正确执行。(有学习记录)
5.职能部门(每年至少一次)对“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