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批指引(修订)

2026/1/25 7:48:46

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 审批工作指引(修订)

2010-10-22

根据《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审批工作指引如下。

一、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工作程序 (一)申报准备

1、确定发起人(出资人)。发起人(出资人)应当符合《暂行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

2、履行法律手续。全体发起人(出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签订发起人(出资人)协议书,同意出资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确定拟组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股本结构,明确发起人(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成立组建工作小组并授权组建工作小组(以下称“申请人”)履行组建工作职责。

3、制定组建方案。申请人对拟设融资性担保公司进行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制定拟设机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形成组建工作方案。

4、起草章程草案及各项规章制度。申请人按照《公司法》、《暂行办法》、省金融办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起草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草案,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各项管理制度。章程内容参照省金融办制定的《山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章程(范本)》。

5、准备相关资料。

(1)自然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2)持有注册资本5%以上的股东的资信证明和有关资料。 (3)企业法人股东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4)企业法人的有权机构、社会组织主管部门同意向融资性担保公司出资入股的决议及其有效证明文件。

(5)发起人(出资人)承诺书。 (6)营业场所证明材料。

6、预先核准名称。申请人向有名称核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7、召开创立大会(股东会)。选举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审议通过组建方案、章程草案及相关制度。

(二)申报辅导

1、在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申请人向监管部门上报有关申请材料。

2、各级监管部门按规定进行申报辅导。

(1)拟在县域范围内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申请人向拟注册地县级监管部门申报,由县级监管部门辅导,并出具辅导报告后报市金融办。辅导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

市金融办自收到完整申报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申报辅导。

(2)在金融创新示范县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由县级监管部门辅导。辅导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

(3)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在省内、市域范围内开

2

展融资性担保业务的,申请人向拟注册地市金融办申报,由市金融办辅导。辅导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

(4)由省财政、省属或中央驻鲁企业出资设立,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业务的,申请人向省金融办申报,由省金融办辅导。辅导期最长不超过2个月。

3、出具辅导报告。应至少包括辅导情况,风险处置责任承诺,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的审查,同意设立公司的审查意见等内容。

4、申报辅导期间,市及金融创新示范县金融办适时与省金融办沟通辅导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 1、申请人就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与市金融办进行沟通。

2、申请人按照《融资性担保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2010年第6号)有关要求,准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

3、市、县监管部门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并对任职资格进行初审,出具任职资格辅导报告。

4、申请人将任职资格申请有关资料报省金融办,省金融办进行任职资格核准。

(1)省金融办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2)省金融办约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任人进行任职前谈话或考试,对拟任人资格进行审查核准。

(3)省金融办对核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3

的,下发批复文件,对不予核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下发不予批准的批复文件。

(四)上报材料

在收到省金融办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批复文件后,申请人上报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申请材料。

1、在金融创新示范县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其申请材料报市金融办备案后报省金融办。

2、涉及政府财政出资的,应在报省金融办的同时,将申报材料有关内容报省财政厅备案。

(五)审查批准 1、受理

(1)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经办人员应当出示单位介绍信和合法身份证件。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的,省金融办在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并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书。

2、审查

(1)省金融办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申请人对申请材料作出书面说明解释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解释。

(2)省金融办在审查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核查的,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

①要求申请人作出书面说明;

②要求负有法定职责的有关中介机构作出书面说明; ③委托有关中介机构进行实地核查; ④直接进行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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