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行政执法局

2026/4/24 9:42:18

南 安 市 行 政 执 法 局

文件

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执?2010?51号

关于开展南安市城市管理 法律知识进校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为提升我市的城市管理水平,强化共创文明城市、共建美好家园的社会观念,进一步推进“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普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相关法律知识,促进广大教育工作者及中小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按照《南安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的通知》(南治市办?2010?4号)要求,市行政执法局和市教育局将联合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进校园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弘扬法

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通过广泛宣传,使广大师生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与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广大青少年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不断提高我市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增强主动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进一步促进我市文明城市的创建。

二、活动时间和范围

2010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市各中小学广泛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此次城市管理法律知识进校园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南安市城市管理法律知识进校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郑曙熙 市政府办副主任、市行政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文山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蔡忠昆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成 员:洪文泉 市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政策法规科科长 林玮鹏 市行政执法局人事教育科科长 廖清凉 市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 魏健晓 市教育局执法检查科副科长 林家森 市教育局未保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办

- 2 -

公室主任由洪文泉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魏健晓同志 担任。

四、宣传形式

1、各学校要在校园内悬挂“城管法律知识”为主题的法制教育横幅及标语,校园宣传栏内张贴有关宣传材料,开展以城管法律知识为主题的黑板报评比。

2、各校要组织以“爱我家园,争做城管小卫士”为主题的国旗下讲话,召开“讲文明、树新风、构建和谐美好家园”的主题班会,并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站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3、积极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城管法律相关知识,市行政执法局将适时联合市教育局到校开展城管法律知识讲座及图片展活动。

4、市行政执法局和市教育局将在全市学校范围内开展以“我是城市家园小卫士”为主题的“动感地带杯”征文比赛,并将评选出一批优秀作品进行全市表彰。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城市管理法律知识进校园活动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现实要求,是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途径。开展城管法律知识进校园将有效促进学生从小养成爱护家园、从我做起的思想道德意识,同时带动

- 3 -

家人、身边人,共同维护美好校园、共创南安优美环境。各校要高度重视城市管理法律知识宣传月活动,由专人负责,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局将把开展专项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作为对各校年度目标考评的重要考核项目之一。

2、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校要认真做好宣传活动资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将活动中好的经验、做法等及时向南安市教育信息网投稿或与市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联系(联系电话:86377155),南安电视台《城市管理连线》栏目摄制组将跟踪报道。同时,各校应于2010年7月15日前,将本校学习宣传城管法律知识活动总结报送市教育局执检科。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城管法律知识宣传标语; 2、南安市民文明公约;

3、南安市民“十不”行为规范;

4、城市管理部分相关法律法规; 5、倡议书。

南安市行政执法局 南安市教育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 4 -


南安市行政执法局.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搜索更多关于: 南安市行政执法局 的文档
相关推荐
相关阅读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下载本文档需要支付 10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xuecool-com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