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 阐述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总结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以期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村土地流转;现状;存在问题;对策;广东省
土地问题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和基础。随着广东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一方面,土地在农民家庭经营中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一些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留下老人、妇女、小孩,土地利用率下降甚至抛荒;另一方面,农村产业化经营要求农业经营规模化,要求土地集中。因此,如何加快与完善土地流转问题是目前“三农”发展的迫切需要。尽管农地流转尚未有序进行,但各地摸索进行的各种流转形式已经产生了很好的积极作用。
1 广东省农村土地流转现状
1.1 土地流转规模总体不大
广东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总体不大。据初步调查统计,截至2001年上半年,全国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453.3万公顷,占农户承包面积的5%左右。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土地面积10%以上的省份有7个,其中上海市最高达22.94%,其次是浙江省15.63%,广东省12.95%,北京市12.82%,湖北省12.64%,江西省12.50%,湖南省11.46%[1]。虽然广东省土地流转面积在全国名列第3,但是流转的土地面积不大,所占比例不高。2002年广东全省土地流转面积33万公顷,2003年增长到39万公顷,2004年土地流转面积增长微弱,2005年一定程度回落,为36.2万公顷,比2004年减少了3万公顷[2]。
1.2 土地流转形式多样
1.2.1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土地股份合作制通过土地价值占有权与实物占有权的分离,放开了土地经营权,形成土地要素流转市场。简单地说,土地股份合作制是农民凭借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进行折价入股,由有经济实力的大户、集体经济组织或投资农业的工商企业集中经营,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股份合作制农业企业。企业统一经营农民的土地,农民按股分红。这一形式的局限性在于适用范围比较狭窄,只能适用于大部分成员已经离农离土,且地价膨胀的少数乡村。大部分发生在经济发达地区,如广东南海地区、广州天河区等。以广东南海为例,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基本做法:一是分区规划。即把全市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