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是培养祖国接班人的摇篮,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阵地。 安全工作关系到全体师生的身心健康的, 也是维护学校稳定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 为了确保治安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实施安全工作天天抓、周周抓、月月抓的管理模式, 确保学校治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南》特制定本制度。
1.防事故 学校的建筑设施,场地环境要保证安全,如走廊、天花板、门窗栅栏、楼梯栏杆、风扇、电视、空调、球架灯架、广播喇叭、升旗旗杆等,应经常检查安全牢固程度,及时发现隐患报告责任部门并及时消除隐患。
2.防盗
各处室、办公室及教室下午放学离校后要锁好门窗, 白天室内无人也须锁好门窗,室内的柜子、办公桌抽屉也必须锁好。 财务室不得存放现金、 支票等过夜。如违反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3.防火 各教学楼、办公楼、宿舍都要注意防火, 要配置防火器材, 人人学会使用灭火器。经常检查防火器材是否有效, 失效的要立即置换。 图书馆、实验室、食堂、宿舍要特别注意防火,对违章操作引起的事故,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安全用电
要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处室、课室、宿舍要注意安全用电,按章操作,不
用裸线,不使用不当型号的保险丝。 不许在宿舍使用电炉等危险电器。 室内无人 要关闭电源,防止电线漏电和短路。发现乱用电者给予处罚。
5.防毒 化学实验室的有毒药品和腐蚀易燃药品, 必须有专业人员严密保管, 严格登记、按使用需要(供实验用或医用)定量安放。化学实验课后剩余的化学药品, 化学老师和实验员应立即回收和妥善处理。 食堂厨房除本部门厨工之外, 其它任何人未经许可严禁入内,严防食物中毒和各类疾病传播。
6.防灾害性天气。 大风、暴雨前夕,各处室年级需预先检查和消除隐患, 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伤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7.防止突发性违法犯罪事件。 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登记, 发现形迹可疑的人或异常情况应提高警惕, 密切注意。防止斗殴、偷盗、抢夺、抢劫、勒索等事件发生。 一旦事发, 要见义勇为,设法制止,并报告学校或公安干警处理。
8.防交通意外。
校外车辆,未经学校同意, 不得进校; 本校车辆出入校门要注意驾驶, 安全第一,车辆要停放在学校指定的地方,在校园内行车转弯或倒车时应特别注意。
9.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要请示教育局批准方可外出,并征得家长同意,组织带队者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0.体育组教师上体育课时,要作好上课的安全保护教育、体育器材的使用准备。慎防学生在上课期间发生安全事故。
11.学校收到上级部门的机密、绝密文件要做好登记,严密保管,慎防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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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根据《醴陵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指南》 规定,我校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一、学校将规定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 学生在校时间不得超出国家规定的在校时间。
二、做好上课期间安全工作, 建立每节课班级点名制,对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学校有关领导。
三、对学生在校期间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和学校有关领导。
四、对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有其他生理、 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各班主任开学时登记造册上报学校, 平时做好学生的记录工作, 通知相关责任人,并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五、禁止病、弱及身体不适者参加体育竞赛和体育课的剧烈活动。六、学校建立安全工作档案, 记录日常安全工作、 安全责任落实、
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并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七、在校学生安全事故,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八、对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迅速向学校汇报。
九、通报程序,各任课教师 —班主任 —— 校长 —镇教委 —教育局或其他相关部门。
十、学校发生重大事故要一小时内电话报告教育局, 两小时内形成书面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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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保卫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2、值班人员夜间巡逻不得少于
3 次。
3、休息时间不得早于凌晨 2 点。 4、巡逻时必须有 2 人或者 2 人以上。
5、巡逻时必须穿着便于运动的服装,鞋,并带电量充足的手电筒。
6、巡逻时必须观察每一层教学楼、厕所、校门、操场。
7、每次巡逻必须做好记录。
8、发生一般情况应及时做好处理工作。
9、如发生重大事故 ,应立即向校长汇报,并采取积极应
对措施。10、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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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制度
传达室是对外联系的重要窗口, 也是人员、物资进出的通道。 为了加强管理,
健全制度,切实做好学校联络安全保卫工作,特制定制度如下:
1、传达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杜绝无人值班的情况,
提高警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
2、值班人员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按时开、关校门。不到进校时间,学
生不准进校。 学生进校后, 无特殊情况不准出校。 必须出校的学生, 应由班主任开具证明, 其他情况一律不准学生外出。 另外,迟到的学生也须登记班级姓名后方准许入校。
3、外来人员进校, 值班人员必须 “一查二问三登记” 。凡联系工作需出示证
件。严禁精神病患者、拾荒、闲逛人员进入学校。
4、学生上课期间,不得擅自出校门。家长来访、送雨具等
,只能在离放学
的前 5 分钟入内。学生放晚学后和节假日一律不准再到校。
5、、非学校生活、 工作所需车辆不准进入校内, 特殊情况, 说明原因门卫人
员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校。
6、对上级领导来校检查工作,热情开门接待,不作秀、不刁难、不推诿。
上级领导常用车辆牌照是:湘 BH5507、湘 B6E371、湘 BH1267、湘 BH3287、
湘 B66185、湘 BH4131。
7、假日期间,凡需要学生来校的,教师一定要先来校;学生离校后教师方
可离开。未经组织,假日期间学生一律不准到校,如有事来校要在传达室登记。
8、外地推销物资人员必须查验证件,须征得学校有关部门同意,才准予进
入校内。
9、发现无理取闹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者,要及时报警,交公安部门处
理。
10、对需出门的基建维修物资, 私人从学校购买的物资, 值班人员有权查问,
记录后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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