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作业监护人职责
1、监护人在执行特殊作业监护任务时,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并应随时注意自身人身安全。
2、监护人在接到作业许可证后,依照作业许可证要求,逐一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及作业许可证签字确认情况,需要现场确认的项目,必须到现场确认,对未落实的安全防范措施项目,不应签字认可,而应督促施工单位予以落实,在未落实妥当之前,严禁进行相关作业。
3、随时检查确认实际作业内容与作业票要求相符,严格掌握作业时间不符不作业,作业地点不符不作业,作业部位不符不作业,作业人员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在执行施工作业监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作业现场,有事必须离开时,应首先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让其他监护人员到场,保持现场有人监护。 5、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专心关注施工作业情况,发现危险情况或发现与作业许可证要求不符的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并要求施工单位消除危险或重新落实安全措施,待查明原因排除危险后方可恢复施工。
6、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不得做与监护工作无关的其它事情,避免发生因监护不利,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事故。
7、监护人在执行监护过程中,应当对人员违章行为进行劝阻,劝阻不听的,有权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向区域管理人员及安全人员汇报。 9、现场出现任何意外或发生事故,监护人应及时上报。 一、动火作业
1、、监护人员应及时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用水浇灭,隔绝火星。
2、、坚守岗位,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进行高空焊割时,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或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溅落。
4、、在焊割过程中,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0.5-4小时内反复检查,以防阴燃起火。 5、、备好适用的灭火器材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
准备。
二、受限空间作业
1、清楚可能存在的危害和对作业人员的影响。
2、负责监视作业条件变化情况及受限空间内外活动过程。
3、掌握作业人员情况并与其保持沟通,负责作业人员进出时的清点并登记名字;检查作业人员着装、工具袋、通讯设施、氧气检测报警仪、可燃气体报警仪、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个人气体防护器材、安全绳等的佩戴使用情况。
4、清楚应急联络电话、出口、报警器和外部应急装备的位置并能及时应用。 5、在入口处监护,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受限空间。
6、紧急情况下不得盲目进入施救,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出救援信息;在保障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配合施救人员在受限空间外实施救援,并做好监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