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居间合同
甲方:深圳华诚永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项目进行融资与引进借款提供居间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 甲方居间服务内容
1.1 为乙方寻找对乙方项目有融资与借款意向的投资方、贷款方,尽力促成出资方、贷款方以投资、出借等合法方式与乙方签订融资合同。 1.2 针对乙方项目与投资方、贷款方进行沟通与交流。
1.3 根据乙方项目具体情况,为乙方制定融资、借款方案,使融资尽快达成。
第二条 乙方项目相关内容
乙方的项目总融资、借款数额为: 万元人民币(大写: 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3.1 甲方在接受乙方的委托时,有权查验乙方出示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资格证明。 3.2 甲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乙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乙方融资工程项目的相关情况。
3.3 甲方应认真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乙方寻求机会,并为乙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3.4 甲方对乙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3.5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4.1 乙方有权查验甲方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4.2 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相关文件材料真实、合法及有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4.3 在甲方对乙方的项目进行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应给予甲方积极的配合。 4.4 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与甲方所推荐的投资、贷款方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协商与谈判。
4.5 在甲方完成居间服务,促使乙方与投资、贷款方达成合作意向并实际到款的情况下,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第五条 居间报酬与费用
5.1 若甲方促成第三方实际打款至乙方账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实际到账金额的3%作为甲方居间报酬,此报酬的有关税款由乙方负担。居间报酬的支付方式为: 5.1.1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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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银行转账
银行账户名称: 开户人: 账号: 乙方应在收到第三方贷款后的 二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向甲方支付居间报酬。
5.2 若甲方促成第三方与乙方签署贷款合同,但未实际到账的,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支付报酬。
5.3 甲方提供居间报酬收取凭证。
第六条 协议的解除与终止
6.1 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居间报酬,甲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对此所造成的任何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如乙方与投资方、贷款方谈判破裂,而未能达成合作意向,双方合同解除,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6.3 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甲方未完成资金引进,本协议终止。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7.2 若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居间报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日按照应付居间报酬数额千分之三的比例支付滞纳金,直到清偿为止,并承担因追索债权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违约金、罚金、差旅费等)。
第八条 声明及保证
8.1 甲方的声明及保证
8.1.1 甲方具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1.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8.2 乙方的声明及保证
8.2.1 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8.2.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形成行为。
8.2.3 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 2 年。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10.1 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面的修改。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2 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均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由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正式生效,并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内容以变更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合同履行期间,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依法直接向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居间报酬支付完成之日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 二 份,双方各执 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